康縣林業局

康縣林業局

康縣林業局成立於1979年6月。1985年12月,縣委決定成立康縣林業委員會,撤消林業局,1989年11月縣委決定將康縣林業委員會更改為林業局。康縣林業局現下屬一分局、二中心、四辦、四股、十四站、一隊、一園、一廠。即:森林公安分局、林果中心、核桃中心、長防辦、退耕辦、天保辦、綠化辦、人秘計財股、綜合股、資源林政股、林業產業股、縣林業站(內設林木種苗管理站、森林病蟲害防治站)、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望關、王壩,木材檢查站、白雲山森林公園管理站、林業勘察設計隊、王壩核桃科技示範園和縣木製品綜合廠,基層設立了九個林業工作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康縣林業局
  • 所在地區:甘肅省康縣
  • 屬性:政府機關
  • 成立於:1979年6月
  • 現任局長:雍濤
基本概況,工作方向,林業大事,單位地址,

基本概況

康縣是甘肅省重點林區縣之一。近十年來該縣緊緊抓住“長防工程”工程、退耕
還林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為主的生態環境建設機遇,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林業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林業局職工和全縣人民的不懈努力,全縣把加強生態環境與農民脫貧致富有機的結合起來,使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得到了改善,全縣森林覆蓋率達56%,林業總產值超億元。
康縣林業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建設工作。擬訂林業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規程並監督實施;管理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並組織開展調查、監測、評估、發布相關信息;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二)負責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天然林、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以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三)負責全縣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特色經濟林產業開發、森林生態旅遊、花卉、野生動物養殖、林產品採集加工等林業產業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林業產業的有關標準;指導山區綜合開發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縣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制定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應由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督查、督辦和查處。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森林公園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指導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林業改革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鄉鎮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森林火情、火險的預測、預報和信息發布;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組織、協調、指導森林撲火隊伍的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縣林業項目資金和資產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中央和省級、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縣級規劃的林業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十)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承擔林區禁種鏟毒工作;協調、督辦或直接偵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導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建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和林業外資項目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方向

十多年來,康縣林業局作為全縣的林業主管部門,對封山育林工作高度重視,不論是在“長防”工程建設中還是在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中,都始終把封山育林擺在全縣林業工作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一是堅持從康縣林業發展的實際出發、廣泛調查研究、科學民主決策,把封山育林列入全縣林業建設規劃和重點生態工程的建設內容,加大工程投入。二是堅持經常性地向縣委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匯報全縣封山育林規劃、構想和存在的問題,制定封山育林工作方案,爭取各級黨政組織對封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三是協同電力、沼氣等農村能源建設單位把農村能源建設的重點向封山育林區傾斜,妥善解決封育區民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減輕森林資源的壓力。積極主動的工作贏得了全社會對封山育林工作的大力支持。
針對康縣是一個山區貧困縣,林區民眾對森林資源依賴性較強的客觀實際。把解決林區民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當做開展封山育林的一條根本措施來抓。合理劃定封育區,妥善解決民眾燒柴、放牧搞林副業生產與封山育林的矛盾。並以發展薪炭林或劃定柴山的方式增加燒柴和定點樵採制度,全縣已發展薪炭林5萬畝,劃定柴山3.2萬畝。同時,大力發展農村能源建設,積極倡導農民發展沼氣、太陽能、煤、液化氣和農村小水電,推廣改灶節柴,禁止燒木炭和用木材作燃料燒磚瓦和石灰等,嚴格控制燒柴消耗。發展複合飼料和青貯氨化飼料,推廣捨飼圈養,禁止封育區放牧。目前,全縣已新建沼氣池1050座,太陽灶956套,推廣節柴灶1.8萬戶,發展農村小水電46處,較好地解決了封山育林與林區民眾生產生活的各類矛盾,為封禁措施的落實創造了寬鬆的環境。
為了確保封山育林的成效,做到封一片,成一片,見效一片;他們把措施落實當做封育成敗的關鍵來抓,縣、鄉、村、社層層建立了各級領導負責制,把封禁、補值、補播、撫育管理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以工程設防與人工巡護相結合的方式搞好封禁。近年來,天保工程封育區就新修機械圍欄66.1公里,生物圍欄49公里,設立檢查哨卡23個,建森林防火瞭望台1座,較好地實現了對封育區的封禁;全縣已樹立封山育林標誌碑133塊,製作宣傳牌41座,巨型宣傳燈箱4座,訂立護林公約351處。對封育的範圍、面積、年限、方式等都進行了明確界定,對進入封育區拾柴、放牧、砍伐母樹、開山炸石、開荒種地等進行了明令禁止。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了處罰辦法;對封育區的林間空地和密度難以達到成林標準的地塊進行了補植、補播;及時按照留優去劣,照顧均勻的原則,對封育較早的地段進行了以割灌、除櫱修枝、平茬復壯,撫育間伐為主要內容的撫育管理。自天保工程實施以來的五年間,累計完成封山育林31.95萬畝,補植補播2.75萬畝,割灌撫育0.8萬畝,除櫱修枝1.6萬畝。有效地促進了封育成林進程。
被西秦嶺余脈重重包圍的康縣是由關中入川的交通要道,自古就有“蜀道難,難於上青天”之說,人們長期靠在懸崖絕壁上鑿棧道,在滔滔江面上架溜索與外界來往。解放前,康縣縣境內沒有一條公路,僅有5條馱道,共長300多公里。這些馱道多經懸崖陡壁,有的路段棧道寬不足一米,摔死馱運騾馬之事屢有發生。漢建寧年間,由武都郡太守李翕派員督促,整修使攀山繞嶺,蜿蜒曲折的雲台大山岔(散關)至窯坪人行道變為第一條由甘入陝、入川的騾馬馱道。生存在這裡的人們被高山圍困,急流阻隔,世代飽嘗交通不便之苦。“出門三步無平地,不是上山就下河。”這句流傳已久的民謠是當地百姓對康縣交通的真實寫照。
由於閉塞的交通,使水陸不得其暢,貨物只能靠肩挑、畜馱,豐富的農林特產和礦產品走出山門因運輸成本而失去優勢,以路為主的基礎設施全面滯後,嚴重製約著康縣的經濟發展。
“要致富,先修路;想大富,修大路;想快富,修高速”,這是人們對發展交通與發展經濟二者之間關係的切身感受和真實表白。康縣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都清楚地意識到,加強公路建設,是康縣對外開放,搞活經濟的基礎,加強公路建設,是康縣脫貧致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所在。於是,康縣縣委縣政府作出決定,在全縣範圍大辦交通,從而打開制約全縣經濟發展的瓶頸通道。

林業大事

2001年,投資9700多萬元的康陽公路改擴建工程正式開工建設,縣上除了建全有力的領導班子和辦事機構,明確責任、加快施工進度、保證施工質量外,妥善做好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土地占用、房屋拆遷等問題?有關部門採取優惠政策、免收一切相關的可收可不收費用。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搶晴天、戰雨天,抓緊路面鋪設,終於按期完成交付使用。目前康陽公路行車速度已由原來的四個小時縮短到不足兩個小時。
與此同時,2003年,略武公路康縣段49公路里路段拓寬改建工程正式開工建設,到目前,工程基本完工。
在抓好兩條具有戰略意義的主幹道建設的同時,縣上千方百計,爭項目,引投資,完成鄉改四公路3條47公里,發動民眾義務投工,新修鄉村公路70條330公里,僅2004年就完成幹線公路和鄉村公路37條,投資達1億多元,占當年全市公路建設總投資的三分之一。
目前,康縣境內共有省道2條,全長81公里,其中三級公路35公里,四級公路169公里。鄉村農機路近200條,600餘公里。已通公路的行政村315個,占350個村的91%,已通公路的合作社1222個,占1640個社的74%。現在各級公路以縣城為中心,向四面輻射,幹線公路和縣鄉公路、鄉村公路互相連線,迂迴溝通全縣28個鄉鎮和廣大鄉村,基本構成了四通八達的山區公路網。
參考:康縣林業局封山育林工作紀實

單位地址

甘肅省隴南市康縣南街白雲山公園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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