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教育論,書名。康德的學生林克遵照康德的囑咐,將他的教育講演札記編纂而成。發表於 1803 年。共 6 章,第一章導言,第二章體育,第三章訓導(教化),第四章心理之訓育,第五章道德之陶冶,第六章實際教育。集中體現康德教育思想。康德認為“只有人是需要教育的”,“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人。人完全是教育的結果。更可注意的是只有人能教育人——換言之,即只有是自身受過教育的才能教育人。”他把教育分為兩大部分:一是身體方面的(廣義的),一是道德方面的。
道德教育是最高的教育。他說:“人可以身體訓育極佳,心理訓育亦好,然而缺乏道德陶冶,依舊是壞人。”他還認為早期教育應當是消極的,需要進行保育和管束;只有在兒童稟賦有了充分發展之後,才能進行積極的教育,如道德陶冶。倡導興辦實驗學校,強調“教育的方法必須成為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