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基淵

康基淵,字靜溪,山西興縣人。乾隆十七年進士,歸班銓授河南嵩縣知縣。到任後首先察訪民間疾苦,尋究病源所在,凡訴訟、錢糧、倉儲、水利、教育諸政,無不逐項整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康基淵
  • 出生地:山西興縣
  • 職業:河南嵩縣知縣
  • 主要成就:乾隆十七年進士
  • :靜溪
  • 性別:男
簡介,人物導讀,

簡介

康基淵,字靜溪,山西興縣人。乾隆十七年進士,歸班銓授河南嵩縣知縣。舊傍伊水有渠十一,久湮絕。基淵按行舊址,勸民修復。山澗諸流可引溉者,皆為開渠。渠身高下不一者,分段設閘以蓄泄之。田高渠下者,則教為水車引溉。凡開新、舊渠十八,灌田六萬二千餘畝。巡撫上其事,優詔議敘,尋以憂去。服闋,授甘肅鎮原,調皋蘭,擢肅州直隸州知州。洪水渠岸峻易崩,基淵度勢於南石岡引鑿渠口,以避衝陷之害。野豬溝有荒田,無水久廢。基淵詢訪耆舊,加寬柳樹閘龍口,別開子渠。界荒田為七區,招民佃種,區取租十二石,給各社學,名曰新文渠。州東南九家窯,鑿山後渠開屯田,舊駐州判主之,久之田益薄瘠,民租入不足支官役;基淵請汰州判,改屯升科,為籌歲修費,民於是有恆產。
基淵治官事如家事,博求利病。在嵩縣,植桑教蠶,出絲甲於他邑。以無業之地,建社學三十二所。在肅州,開郊外廢灘,種楊十餘萬株。遍諭鄉堡種樹,薪樵取給,建社學二十一所。又於金佛、清水兩鄉建倉,以免徵糧借囤民房之累。革番、民採買需索,皆有實惠。四十四年,擢江西廣信知府,卒於官。

人物導讀

清乾隆十七年(1752)進士,二十八年(1763)任嵩縣知縣。到任後首先察訪民間疾苦,尋究病源所在,凡訴訟、錢糧、倉儲、水利、教育諸政,無不逐項整理。
嵩縣土地瘠薄,少旱即歉,加之明末戰亂,水利失修,基淵親自勘探舊址和尋找水源。凡山澗細流可以利用的就開挖渠道,引水灌田,連同修復舊渠18條,灌田6.2萬餘畝。
嵩縣地處深山,文化落後,為了發展教育事業,基淵著手清查地方絕業(有地無人)及廢剎、古廟土地若干畝,以建置社學32所。
嵩民例有向上貢輸百合之苦,基淵發覺後即於城西郊買田40餘畝,雇專人種植百合,年收千餘斤,以解民困。其母教四郊婦女以養桑蠶取絲。
由於善政累累,實惠及民,乾隆三十四年(1769)離任,嵩民在老城二道街建“康公祠”以示懷念。後,歷任甘肅鎮原、蘭皋知縣及肅州知州。任職期間,仍率民興修水利,改屯歸田,種樹造林,建置社學等,善政尤多。後因甘肅監糧獄起,以掛誤免職。乾隆四十四年(1779)擢升江西省廣信府知府。基淵赴任時,肅州人士攔道哭留。為紀念其功績,建立“德政坊”1座,刻其善政16條於石。
江西廣信府土俗重男輕女,生女者多溺死不養。基淵發覺後,一面剴切教育,一面嚴令禁止,並為籌款救濟。明令規定生女者要求報告官府,註冊登記,以便稽察保護。一年間,全活女嬰數千。上司推廣其法於其他各縣。不久病卒。乾隆五十年(1785)其兄茂園將其移葬於河北王屋山下。
著有《南圃文鈔》、《家塾蒙求》、《女學纂要》及《嵩縣誌》諸書。其事跡收入《清代七百名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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