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康保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局長:劉志成
- 隸屬:康保縣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工作職責,機構設定,領導成員,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對全縣城市建設管理進行綜合協調;擬定我縣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等行業有關政策,發展規劃、具體實施意見。
(二)負責全縣城市建設。全面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和城建重點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擴建以及大中修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管理: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建設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建築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屋拆迂單位等機構的綜合協調;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四)負責對全縣各類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和監督檢查,對全縣房屋進行普查、總登記、驗證和確權發證;辦理房屋產權變化登記手續;負責產籍圖測繪及房屋產籍資料的管理;負責與周邊縣毗連房屋管理工作;負責縣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對全縣房地產交易,抵押、典當、租賃的管理和商品房預售管理。
(五)負責全縣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年度收入和使用計畫,報縣政府批准後執行,並負責檢查。承擔舊小區的改善工作;完善縣住房保障制度。
(六)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總協調。負責安排、協調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落實;管理建設行業對外技術合作和引進外資工作;負責縣城環境衛生(垃圾、污水處理、公廁)管理及城鎮容貌管理工作;負責防汛和由洪水在城市造成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七)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監督指導和組織實施省統一定額行業標準、經濟定額地方標準;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八)承擔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規範全縣城鎮鄉村建設,對村鎮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執行上級有關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指導村鎮住房建設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縣級重點鎮的建設。
(九)負責全縣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房地產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工作;對全縣房屋拆遷安置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擬訂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辦法;擬定城市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的有關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指導和監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和抗震設計施工規範的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和利用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建築節能工作;管理全縣建設技術市場;指導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對系統內執法單位的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和培訓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負責對全縣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住建局內設:規劃股、建管股、質監站、安監站、執法大隊、供熱辦、保障辦、投標辦、辦公室、財務室等。
住建局下屬單位有:康保縣華譽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液化氣站、房產管理所、污水處理廠、市政公司。
領導成員
總支書記、局長劉志成:主持全面局務工作。
副局長李潤軍:主管市政處,分管污水處理廠、液化汽公司。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精神文明、信訪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常利:主管城鎮管理綜合執法局,分管建管股(包括稽查站),供熱辦。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精神文明、信訪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田進臣:主管辦公室、安監站,分管建築公司。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精神文明、信訪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徐文英:主管規劃股、質監站。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精神文明、信訪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任立軍:主管保障辦、招標辦、拆遷辦及房管所,兼任房管所所長。協助局長分管黨建、精神文明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