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庶吉士幫俸銀解釋:稅課名產生於:清代屬於:鹽課的雜課之一 稅課名。清代鹽課的雜課之一。清制,於長蘆、山東每歲額徵雜課項下,徵收庶吉士幫俸銀,長蘆與都察院飯銀合為一千四百三十七兩六錢余,山東與都察院公費銀合為一千一百零三兩五錢余。此外, 兩淮、河東、兩浙、廣東、福建亦解庶吉士幫俸銀各八十兩,均於鹽庫儲銀內支解,並不指征定款。照例按年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