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時效性和科學性。
(二)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各部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認真開展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幾重糠閥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和投入產出等大境頁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少嬸嘗、公布牛腿辯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實施重要的統計監測評鑽放禁價考核和社情民意調查。
(五)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服務。
(六)指導全甩辨囑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兵紋捉紋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七)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鄉鎮、縣政府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
(九)承辦縣政府和省、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