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文體廣電局作為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擔負著全縣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事業發展的重任。
機構簡介,職能職責,
機構簡介
全局下屬事業單位有文管辦、影劇中心、文化館、圖書館、體育活動中心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企業單位有藝海文藝演出公司。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文物、旅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縣文化、文物、旅遊、新聞出版、體育事業的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輿論導向、宣傳口徑和宣傳方向。
3、管理全縣文體活動,指導檢查、協調督促下屬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研究、指導、推動系統內工作的開展。
4、加強對全縣各類藝術表演團體及演出劇目、節目的管理,改革藝術管理體制,加強文藝隊伍建設。
5、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管理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全縣文學、美術、書法、攝影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
6、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加強對全縣城鄉民眾文化體育事業的領導;組織開展各類體育訓練競賽活動,為國家培養體育人才。
7、管理全縣文物考古、文物管理事業,加強對全縣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監督指導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破壞文物、走私文物等違法犯罪活動。
8、管理縣圖書館,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9、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尤其是網咖和娛樂場所,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確保文化市場的有序運行。
10、加強對全縣圖書出版、新聞出版、印刷、發行、打字複印等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推動電影、音像、書刊的健康發展。
11、加強對全縣旅遊市場的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開發旅遊資源,促進旅遊事業的健康發展。
12、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對文化企業的領導和管理,增加經濟收入,增強文化事業發展後勁。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輿論導向、宣傳口徑和宣傳方向。
3、管理全縣文體活動,指導檢查、協調督促下屬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工作,研究、指導、推動系統內工作的開展。
4、加強對全縣各類藝術表演團體及演出劇目、節目的管理,改革藝術管理體制,加強文藝隊伍建設。
5、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管理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全縣文學、美術、書法、攝影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
6、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加強對全縣城鄉民眾文化體育事業的領導;組織開展各類體育訓練競賽活動,為國家培養體育人才。
7、管理全縣文物考古、文物管理事業,加強對全縣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監督指導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同時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破壞文物、走私文物等違法犯罪活動。
8、管理縣圖書館,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9、歸口管理文化市場,尤其是網咖和娛樂場所,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確保文化市場的有序運行。
10、加強對全縣圖書出版、新聞出版、印刷、發行、打字複印等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推動電影、音像、書刊的健康發展。
11、加強對全縣旅遊市場的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開發旅遊資源,促進旅遊事業的健康發展。
12、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對文化企業的領導和管理,增加經濟收入,增強文化事業發展後勁。
13、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