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純賈充忿爭案

庚純賈充忿爭案,此案發生於西晉武帝泰始八年(公元27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庚純賈充忿爭案
  • 發生年代:西晉
  • 涉及人物:庚純
  • 出處:《晉書·庚純傳》
案件經過
時庾純任河南尹,對司空賈充的奸佞十分忿疾,而賈充也對他同樣不滿。一次賈充大宴朝士,庾純最後才到。時人傳說庾純的祖上有人當過伍伯,常為達官導引,賈充就譏諷道:“君行常居人前,今天何以在後?”庾純也不示弱,因時人傳說賈充祖上有人當過市魁,就反唇相譏道:“早晨有樁買賣事未了結,所以後到,”賈充自以位望隆重,為人所譏,十分難堪。輪到庾純勸酒,勸到賈充面前,賈充乘勢發作道:“你父親年老,不回鄉供養,有何可說屍庾純也赫然怒道:“賈充!天下洶洶,由你一人造成廣賈充說:“我輔佐兩代,蕩平巴蜀,有何罪過,讓天下為我而洶洶呢?”庾純一時性起,直戳賈充痛處說:“高貴鄉公何在?”高貴鄉公即魏主曹髦,為賈充所弒害者。朝士們見二人言語不善,紛紛罷坐離去。賈充左右打算扣留庾純,中護軍羊璘、侍中王濟保護庾純安然出了賈府。賈充既慚且怒,上表白請解職。庾純也恐懼起來,也上表自劾。御史中丞孔恂彈劾庾純,請免其官。晉武帝下詔說:“純以凡才,備位卿尹,陵上無禮,悖言自口,宜加顯黜,以肅朝倫。”於是免去純官。武帝又就庾純父老不求供養問題,讓公卿依據禮典議其對錯。太傅何曾、太尉苟頡、驃騎將軍齊王司馬攸評議說:“凡判斷對錯,應先根據禮、律。禮、律規定,八十歲時,一子不從政,九十歲時,其家不從政。新定的令文也是如此。按庾純父年八十一,兄弟六人,三個在家,不廢侍養。庾純不求供養,於禮、律未曾違犯。司空公因庾純備位卿尹,希望他超過別人。而純荒醉,肆其忿怒,臣以為應在輿淪譏貶之列。”司徒石苞上議認為庾純不忠不孝,應除名削爵土,司徒西曹掾劉斌上議以為庾純既不違禮,又不犯令,不應於禮法外加以貶黜。但他辱罵宰相,就應加放斥,以明國典。河南功曹史龐析等上表認為庾純量小飲多,遂至沉醉,醒後悔恨,執謙引罪,深自奏劾,求入重法。而公府不問原由?謂為傲狠,責以暴慢,也是不對的。庾純因醉,賈充因忿,禮、律難以判斷。於是晉武帝下詔說:“今議責庾純不思溫克,醉酒沉湎,這是按聖人的標準來指責他人。懷疑賈公也喝醉了,如其不醉,終不應於百客之中責庾純不去官供養。若父年八十,皆當供養,也不單是庾純一人。現在免去純官,那是作為將來有人醉酒的懲戒。齊王劉掾的評議是對的。”又任命庾純為國子祭酒,加散騎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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