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宅務

店宅務

北宋南宋,州縣一級的城市差不多都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樓店務。比如說,北宋的都城開封就有兩個店宅務:左廂店宅務和右廂店宅務,其中左廂店宅務負責管理東城的國有房產,右廂店宅務負責管理西城的國有房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店宅務
  • 別稱:樓店務
  • 性質:國家行政機關
  • 時期:北宋
  • 管理範圍:國有房產
簡介,官員,租金,歷史記載,免租房,

簡介

宋代店宅務,又叫樓店務,是國家行政機關之一,負責管理和維修國有房產,並向租住公房的人收取租金。它的出現很大原因是因為當時民眾大量湧入城市,帶動了房屋租賃市場的火爆,節節攀升的房租使得越來越多的人租不起房,露宿街頭。於是,為了穩定社會,北宋政府就出台了“廉租房”政策,搞起了樓店務。

官員

店宅務里養著大批的公務員,以開封左廂店宅務為例,它設有一位局長,叫“勾當左廂店宅務公事”;還有兩位副局長,叫“店宅務專知官”;還有3位科長,叫“店宅務勾押官”;還有50名科員,叫“掠錢親事官”;又有500名維修工人,叫“左廂店宅修選指揮”。這幫人分工如下:維修工人給出毛病的公房添磚加瓦,“掠錢親事官”挨家挨戶收房租,“店宅務勾押官”定期巡查轄區內的公房,“店宅務專知官”分管轄區內公房的維修、租賃和收租,第一把手“勾當左廂店宅務公事”統抓全局工作。店宅務的情況大體上就是這樣子。

租金

每間房子月租170文,宋朝人租得起嗎?
宋神宗熙寧十年,開封府左、右廂店宅務對轄區內的公房出租情況做了一次普查,普查結果是,開封東城常年出租604間公房,西城常年出租588間公房,掠錢親事官平均每月能從租戶那裡收到房租202529文。
做個四則運算。東城604間公房加上西城588間公房,全城共出租1192間公房。每月的租金共是202529文,拿租金除以間數,得出每間公房的平均月租:170文。
再往後推進到宋哲宗紹聖二年,蘇東坡去廣東惠州工作,惠州駐軍營房不夠,部分士兵進城租房,據蘇東坡反映,當時每間房的月租在150文到300文之間。從時間上看,宋哲宗紹聖二年要比宋神宗熙寧十年晚18年,這18年裡大錢流通,通貨膨脹,銅錢越來越不值錢,紹聖二年的房租應該比熙寧十年高一些。
再從空間上看,惠州是“遠惡軍州”,經濟落後,人口密度低,遠不如作為首都的開封,所以惠州的房租應該比開封的房租低一些。綜合考慮時間因素和空間差別,宋神宗熙寧十年開封城的房租跟宋哲宗紹聖二年惠州城的房租可能不會差得太多,既然惠州的房租在150文到300文之間,那么開封的房租在170文上下應該靠譜。

歷史記載

據記載,宋仁宗熙寧十年夏天,開封米價是600文一石。宋朝一石是66公升,約裝米50公斤。按現在米價每公斤五塊計算,這么一石米得賣250元。所以不嚴格地說,熙寧十年600文銅錢的購買力約等於現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每文銅錢則相當於人民幣四毛錢。由此算出,當時宋朝“廉租房”的房價大概相當於今天的68元。
宋神宗熙寧年間,普通警員月薪在400文左右,修築城牆的熟練工匠每天能掙17文,律師事務所(當時叫“寫狀鈔書鋪”)里的狀師給人寫一紙訴狀,要價是180文。根據宋神宗元豐改制後頒布的公務人員薪酬法,打掃御街的太監每月工資是700文,開封府司法參軍(州官屬官,負責對案件審理結果做出判決)每月工資是12000文。
從弓手、工匠到司法參軍,收入差別非常大,我們不妨把弓手和工匠劃到低收入階層,把司法參軍劃到高收入階層,而太監和狀師介於高收入群體和低收入群體之間,姑且稱之為中產階層。
明顯,不管是低收入階層還是高收入階層,在開封城內租一間房子都是租得起的。只是低收入者只能租一到兩間房子,要想住寬敞一點兒,恐怕就得跑到遠郊了。《醒世恆言》里收錄有一篇《賣油郎獨占花魁》,這篇故事的男主角秦重在南宋都城杭州挑擔賣油,平時租房居住,“在眾安橋下賃了一間小小房兒”。“眾安橋”是鬧市區,房租必高,秦重是低收入者,所以只能租一小單間。

免租房

要是你連北宋的廉租房都租不起,那也不要緊,政府還有免租房——福田院
今人復原的大宋廉租房今人復原的大宋廉租房
從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到神宗熙寧九年(1076年),宋朝政府多次重修東、西福田院,增設南、北福田院,命工部大建住房,但凡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貧破家的市民、無人奉養的老人等,儘可能安置進福田院,每年所需費用約五百萬左右,全由中央財政承擔。北宋末年,權臣蔡京當國,又下令各州縣設定居養院、安濟坊和漏澤園,其中安濟坊用於慈善醫療,漏澤園用於安葬無人認領的屍體,居養院則用於住房救濟:讓遭了天災的居民和無家可歸的乞丐居住。這個措施一直延續到南宋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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