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統一計畫,分級管理,存貸掛鈎,差額包乾”的各級銀行年末的存差或貸差的統稱。它反映各級銀行在年末信貸資金來源與信貸資金運用出現的實際差額。實行差額包於主要是指年末存貸差額包於。各級銀行在保證年末存差不減少,或年末貸差不突破的條件下,有權計畫安排使用自己的信貸資金。核定年末存貸法,額的辦法是以前幾年各項存款和各項貸款的年末平均餘額為基數,參照當年末各頂存款和各項貸款的計畫數,加以適當調整。我國自1981年起實行“統一計畫,分級管理,存貸掛鈎,差額包乾”的辦法。1985年改革銀行信貸資金管理體制,實行“統一計畫、劃分資金、實貸實存、相互融通”的管理辦法,而存貸差額仍是人民銀行核定專業銀行借款計畫的重要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