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百分比利率

年度百分比利率(annual percent rate,APR)是由美國的信貸公平法規定的一種計息方式。

其特點是:以兩次支付的最短時間間隔為複利時段,確定時段到期收益率;再將時段到期收益率乘以一年中的複利時段數。這一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在不同的計息方式之間,建立一套能為所有人都了解的標準程式與方法。雖然當支付以不規則時段進行時,將表現出一些複雜性,但APR的使用簡化了對不同貸出期限的比較的問題。
正是因為有上述規定,所以,在美國的任何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都要將所涉及的利率折算成APR,並明確告訴顧客。需要注意的是,在報出APR的同時,必須明確複利頻率,比例:12%的APR,如果複利頻率為按月,則月實際利率為12%/12=1%,如果是按季複利,則季實際利率為12%/4=3%,但月實際利率就不為1%,而為(1+3%)^(1/3)-1=0.9901%了。年實際利率按月複利的為(1+1%)^(12)-1=12.6825%,按季複利則為(1+3%)^(4)-1=12.5508%。(其中^表示乘方。)
年度百分比利率(APR), 指的是一年後賺得的單利(simple interest) ,即沒有考慮複利效應利息額。年度百分比利率(APR)通常小於有效年利率(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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