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一般指本詞條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是國務院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提高綜合國力而設立的一系列獎項。

2024年4月8日,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公布了202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結果。

基本介紹

設立背景,獎項設定,歷屆獎項,

設立背景

1999年4月28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設立下列國家科學技術獎:

獎項設定

國家技術發明獎授予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科技工作者。國家技術發明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2個等級。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400項。
國家技術發明獎每年評審一次,由國務院頒發證書和獎金。
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獎金數額由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規定。

歷屆獎項

2023年度
2024年4月9日訊息,日前,科技部官網公布《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公告第100號》,202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工作已經結束,並公布初評結果。
初評結果
項目公布平台
初評結果
在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公布
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59項
國家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52項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132項
在委託管理單位、提名單位及項目完成單位等進行內部公布
國家技術發明獎專用項目:19項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專用項目:39項
2024年4月8日,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台公布了202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初評結果。
以港珠澳大橋管理局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港珠澳大橋跨海集群工程”項目,在初評中獲得科技進步獎特等獎。
在自然科學獎中,中山大學、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廣東工業大學、南方醫科大學、中國科學院華南植物園分別作為第一完成單位,共獲評5個二等獎。華南理工大學牽頭的項目獲技術發明獎二等獎。
科技進步獎初評共有132個項目通過,其中廣東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有10項。除位列特等獎的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外,還包括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二等獎的中山大學、華南農業大學、深圳大學、廣東工業大學、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鵬城實驗室、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應急研究所)、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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