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出版計畫備案制度

亦稱“年度選題計畫備案制度”。中國出版行政管理制度之一。要點是:出版社須在每年第四季度將次年計畫出版的選題先送交本單位的主管機構審核,批准後再報所在地的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並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計畫已備案後確需增補選題的,應在發稿前一個月將選題補報備案;選題未按規定備案而擅自出版的,出版社將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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