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寶豐分局

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寶豐分局是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的下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寶豐分局
  • 主管單位: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
所獲榮譽,主要職責,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被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授予“2019年度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生態環境系統‘擔當獎’”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寶豐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編制及生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會同寶豐縣縣直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負責管理入河排污口設定,流域水環境保護,地下水污染防治監督工作。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二)負責寶豐縣生態環境問題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區域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協調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應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負責解決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開展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寶豐縣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負責落實污染物減排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按規定許可權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規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寶豐縣縣直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會同寶豐縣直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和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參與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寶豐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並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寶豐縣縣直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開展寶豐縣大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負責監督寶豐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局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寶豐縣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核與輻射政策、規劃、標準,組織實施地方性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寶豐縣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委託對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許可權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寶豐縣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配合市局搞好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估、預警預測,配合建設和管理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配合市局統一發布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組織開展寶豐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寶豐縣生態環境監督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及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工作。負責寶豐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依法進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牽頭組織聯合執法。牽頭開展環境應急事件應對處置和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舉報受理、調查、立案、答覆、上報等工作。
(十二)協調開展寶豐縣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開展寶豐縣生態環境對外交流合作,研究提出對外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承辦生態環境國際條約中有關本縣的履約工作。組織協調國外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工作,協調處理涉外和縣際間生態環境保護事務。
(十四)承擔職權範圍內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五)完成平頂山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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