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地震局是平頂山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平頂山市地震監測的政務機構。
平頂山市地震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河南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實施有關的技術規範,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河南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實施有關的技術規範,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定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防震減災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管理地震監測預報工作,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平頂山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職責;負責地震觀測台、站及群測群防點的日常工作,負責提出本地區地震趨勢預報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檢查監督落實;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負責地震損失評估負責地震行業的標準化和無線電管理;參與制定震災重建規劃。
(四)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及本轄區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登記,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許可證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
(五)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術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重點項目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指導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六)推廣套用地震科技成果;組織開展地震工作區域合作與交流;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八)承辦市政府、市科委(現科技局)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