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衛生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制訂技術規範和地方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指導標準;審核並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陽縣衛生局
  • 地址:平陽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職能;組織實施面向社會的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
校衛生、獻血工作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
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縣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
(五)依法管理全縣中醫工作,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化
規劃並監督實施。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社區衛生服務、農業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
配合計畫生育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七)制訂全縣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
用工作;組織全縣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和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工作。
(八)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九)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並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
應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十)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的有關
規定。
(十一)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縣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參與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制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管
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工科
醫政科(中醫科)
疾控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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