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平遠縣委、平遠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平遠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委發〔2010〕18號),設立平遠縣財政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鄉鎮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改革的職責。

(四)加強對所監管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財務監督的職責。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股室,

簡介

根據《中共平遠縣委、平遠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平遠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委發〔2010〕18號),設立平遠縣財政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圖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職責。
(三)加強推進鄉鎮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改革的職責。
(四)加強對所監管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財務監督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政府採購、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稅收規定和制度。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執行中央和省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的稅政管理。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縣級非稅收入及各項政府性基金;管理彩票資金和監管彩票發行與彩票市場;管理政府債務、政府主權外債業務、財政票據、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監督縣級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使用,參與監督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積金。
(六)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開支標準和政府採購規定、制度並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政府採購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分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管社會保障資金;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涉外企業財務制度。

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信息、調研、宣傳、檔案、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保密、外事、接待、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法規稅政股
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牽頭擬訂有關地方稅收政策;研究提出稅制改革、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以及關稅、進口稅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議;承擔和組織稅收調查研究有關工作;負責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三)預算股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政府債務管理及政策研究擬訂;擬訂和執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財力管理;擬訂縣級部門預算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財政預決算的編制;擬訂縣對鎮級財政管理體制;指導、檢查鎮級財政管理。
(四)國庫股
負責建立和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擬訂國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制度;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指導縣級財政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縣級和全縣財政收支的統計、匯總工作,分析縣級和全縣預算執行情況,編制縣級財政決算和匯總全縣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及縣級預算單位的銀行開戶;研究和推行我縣國庫單一賬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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