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品牌、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共享。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綜合執法工作。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規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法案件。組織協調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反壟斷相關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負責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以及與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相關的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平潭綜合實驗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的諮詢、投訴、舉報。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平潭綜合實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同城快送行業監管職責。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證後監督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工作規劃、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擔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配合做好風險監測、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承擔食鹽質量安全和鹽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依法開展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生產、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相關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和監測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配合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科普宣傳。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承擔計量仲裁檢定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承擔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與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與檢驗檢測活動。
(十五)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引導和規範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的核定、管理和監督。負責涉案物品價格認定、民生領域商品價格監測及信息發布、價格調控、價格補貼核算等工作。
(十六)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擬訂並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的政策措施。推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組織全區專利、商標執法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
(十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十八)負責衛生執法工作。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和查處違反醫療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用水衛生、消毒產品領域法律法規行為。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職責,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完成區黨工委和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質量激勵制度。統籌推進品牌建設,打造特色品牌。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強化智慧財產權的創造、保護、運用,依靠創新驅動發展,推動質量提升。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提高實驗區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提升行政效率和質量,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深入實施從嚴監管。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區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依法加強反壟斷協助執法、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行政服務水平。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強化信息化手段,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引導和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智慧財產權創造和套用,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關於鹽業管理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相關政策措施,承擔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保障食鹽質量安全,承擔鹽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食鹽違法案件,推進食鹽信用體系建設等。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為全區鹽業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省級鹽業行業管理部門的部署,做好鹽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
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鹽業行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擬訂平潭綜合實驗區鹽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平潭綜合實驗區鹽業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平衡協調全區食鹽產能和產銷總量,負責儲備鹽應急動用。
2、關於同城快送行業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對提供同城快送服務的網路交易平台實施監督,督促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加強對註冊企業的核驗登記及從業人員(含配送人員)的審查、安全教育和培訓;監督指導網路交易平台督促從業人員落實收寄驗視制度,依法查處違反相關市場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負責4.5噸以上的同城快送配送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研究擬訂同城快送行業發展規劃,配合做好同城快送行業監管工作。郵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擬訂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的相關規定,監督指導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開展同城快遞業務中落實收寄驗視制度,查處違法收寄禁寄物品的行為。
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負責對利用同城快送寄遞禁寄物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負責依法查處同城快送配送車輛非法改裝、使用假牌假證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平潭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查處同城快送配送車輛未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從事貨運經營的行為。
3、關於農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的質量安全。 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及使用。
4、關於可食用林產品和陸生野生動物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可食用林產品和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管理可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負責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
5、關於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依法擬(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提出建議。
6、關於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食品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負責擬訂促進藥品流通、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7、關於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糧食進入批發、零售或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和衛生安全監管的職責。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8、關於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分工
(1)平潭海關按許可權負責進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境外發生的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的嚴重食品安全問題,平潭海關應當依法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平潭海關通報後,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2)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缺陷產品信息收集和上報,按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授權和要求,協助開展相關缺陷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平潭海關通報,由平潭海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平潭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
(3)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協作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
9、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加強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職責,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負責偵辦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沒收的非法煙花爆竹。
平潭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較大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依據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檔案,核發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營業執照。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負責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工具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認定及其監督管理。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本系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
10、關於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依法商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11、關於臨時攤販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劃定區域、規定時段內食品及其它產品的質量監管。各片區管理局負責劃定臨時經營區域和時段,平潭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查處超出劃定區域、規定時段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的經營行為。
12、關於衛生監督監管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醫療衛生行業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和監督檢查。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作為醫療衛生行業主管部門,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行業的綜合監督,主要負責對醫療衛生行業證照的事中事後監管,針對行政相對人是否按照行政許可內容、範圍、方式、期限從事生產經營或其他活動,以及是否持續符合行政許可條件和要求進行監管;對發現行政相對人未依法取得行政許可,擅自從事有關生產、經營或其他活動的,及時督促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補辦相關手續。
13、關於戶外廣告管理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戶外廣告的內容進行監督管理。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牽頭負責戶外廣告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定點管理,並對戶外廣告設施的外觀、形制等進行監督管理。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平潭綜合實驗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查處未經審批或者不按審批內容設定戶外廣告設施的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協調局機關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績效評估、機關效能等工作。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建立健全局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承擔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負責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參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落實行刑銜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的管理工作。
(三)食品監督管理處。組織實施食品(含特殊食品及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擬訂食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相關措施並實施。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承擔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牽頭組織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專家評審及定性工作。
(四)藥械監督管理處。依職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專項整治、監督抽樣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五)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處。負責巨觀質量管理,協助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統一管理計量工作。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
依法監督管理認證和檢驗檢測活動。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指導全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建設。
(六)物價管理處。負責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組織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價格監測及信息發布、價格調控、價格認定和價格監督檢查等工作。
(七)智慧財產權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專利、商標的監督管理和維權援助工作。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與運用工作。
推進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監管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業,推動智慧財產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涉外及港澳台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工作。負責國家、省專利獎的推薦、馳名商標推薦和認定後保護工作。承擔平潭綜合實驗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消費者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本系統信訪件以及與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相關的舉報、投訴件的登記、受理、分流、反饋,負責重大消費投訴調解工作,對投訴量居多、存在問題突出、社會反映強烈的有關行業及其經營者開展行政約談。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信息的數據分析、匯總上報和套用工作。
承擔流通領域(不含食品)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查處工作。為消費者提供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諮詢服務。組織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消費者投訴舉報及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
(九)公平交易與網路監管處(旅遊市場監督協調處)。擬訂實施廣告業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負責網路市場和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網路市場、各類媒介廣告發布監測工作。牽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契約行政、拍賣行為的規範管理工作。實施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
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牽頭負責同城快送行業監管相關工作。擬訂實驗區反不正當競爭、規範直銷、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監督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範圍的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十) 信用監督管理處。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協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套用。負責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市場主體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依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以及與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相關的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十一)稽查支隊。依法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違法行為,並開展專項執法辦案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辦案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執法辦案管理系統和案件線索管理系統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老幹部管理等工作。組織局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協助局黨組抓好全面從嚴治黨日常工作和抓好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相關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單位創建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派出機構
根據實驗區地理條件、人口分布和行政管理機構設定的特點,設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井分局、壇東分局、壇西分局、君山分局、蘇平分局等5個分局,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均為正科級,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承擔所轄區域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數另行下達。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8名,其中:正科級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21名。
現任領導
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江裕森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司法廳評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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