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平涼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平涼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廣電和旅遊方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廣電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承擔“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統籌協調全市文化旅遊相關節會活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平涼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平涼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市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促進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項目的申報、立項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產業投資計畫的編制、申報,指導並監管全市文化旅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負責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並督查全市廣播電視設備維護、技術保障和安全播出。
(十二)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受理國內外遊客的投訴,保護旅遊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管理、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市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四)管理全市文物工作,指導全市文博事業發展,負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行政審批。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文旅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尚高明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郭俊林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楊志軍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陶治林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局長:王宏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調研員:陳崇德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調研員:唐彩峽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調研員:郭三省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調研員:徐振
平涼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副調研員:王欣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