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國土資源局

平涼市國土資源局

平涼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國土資源局
  • 隸屬部門:平涼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承擔貫徹落實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巨觀調控政策的責任。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系統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組織制訂和實施國土資源和測繪規劃;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辦法。指導縣(區)國土資源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國土資源和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承擔中心城市規劃區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
(三)承擔國土資源最佳化配置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基礎測繪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計畫;指導縣(區)土地、礦產和測繪規劃以及計畫的編制,並監督執行。
(四)負責土地資源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監督縣(區)地藉調查和土地分等定級;承擔中心城市國有土地地籍調查、登記發證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五)負責國土資源權屬管理。承擔土地登記、土地確權和重大權屬糾紛調處;承擔國土測繪資料收集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六)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組織落實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政策,監督落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指導監督實施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
(七)承擔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責任。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和土地儲備;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和處置辦法;會同農業部門監管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承辦中心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和土地儲備。
(八)負責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市場秩序。承擔國土資源出讓轉讓審核、審批和登記發證;依法組織國土資源專項收費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收益分配。
(九)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監管地質調查評價和礦產資源勘查;組織編制和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預防治理。監管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等重點保護區的保護;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指導應急處置。
(十一)負責測繪管理。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測繪工作;負責管理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測量標誌;負責測繪資質審核、地圖出版審核。
(十二)負責對縣(區)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的管理。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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