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計畫、物價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
(三)做好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價格等部門以及其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市內外、省內外、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參與研究地方財政政策、價格政策,研究提出運用財政和價格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五)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相關政策,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和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申報和下達國家和省撥款建設項目及國家、省重大建設項目,安排市撥款建設項目及市重大建設項目;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的發展戰略、總量、結構、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第三產業發展動態,監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方向,促進第三產業結構最佳化與第一、二產業的協調發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總量平衡、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本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監測和分析利用國外資金的狀況。
(八)研究分析縣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不平衡;指導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巨觀調控,管理縣重要物資儲備,指導和監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指導和調控市場。
(九)做好全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家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以工代賑、飼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地方性政策規定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十一)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與使用;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經濟發展。
(十二)依法組織全縣工農業產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分析、預測、監控市場行情和價格、收費動態,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十三)研究制訂全縣商品價格經營服務收費的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加強對國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的管理;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
(十四)按照許可權分工,研究制訂通過價格、收費籌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業等建設資金的政策辦法;參與研究制訂涉及價格和收費問題的重大改革方案及其組織實施。
領導分工
施衛軍 局長
向高峰: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全面工作;協助分管機關、黨務、人事、財務、綜合計畫、以工代賑工作和機關學習;兼政府兩型辦主任;
羅古良: 黨委副書記
協助分管鞏固退耕還林工作;
袁銘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固定資產投資、政務中心行政審批、項目庫建設管理、億元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分管項目政務信息公開和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聯繫縣小康辦工作;
李根群: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依法行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社會事業、局扶貧工作; 聯繫政協、統戰工作;
李健衛: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工業、交通、能源、農村經濟、財貿經濟、國民經濟動員辦、信息中心工作;
何新民: 黨委委員、紀檢書記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 聯繫和分管政法維穩工作;協助項目案件查處、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
彭更生: 黨委委員
協助分管環資前期、節能減排及考核、高新技術、服務業工作;分管項目節能評估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 公 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掌握全面工作動態,綜合全面情況、信息,撰寫有關檔案材料,做好各組室業務調和文稿審核、檔案、保密、安全保衛、信訪、文印、收發、提案、計畫生育、財務、後勤等工作。
(二)政工組
負責局機關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評聘、子女就業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教育、養老保險、統戰工作,圍繞各項中心工作開展宣傳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設。
(三)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負責全縣重大項目建設和國家投資項目稽查
(四)綜合計畫組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調查研究、形勢分析、綜合匯報、社會事業及三產業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組
負責編制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項目收集、建庫,投資項目論證、立項、審批、上報有關項目資金爭取等工作。
(六)招投標綜合管理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核准必須進行招投標項目的招標方式以及國家出資項目的招標範圍。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與《招投標法》配套的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以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協調處理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認定管理中的矛盾;會同稽查辦對縣本級審批重要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標進行監督檢查。
(七)社會事業組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做好全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民政、勞動、旅遊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指導協調各項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做好社會事業各領域項目摸底調查、遴選、申報等工作。
其它機構
(一)以工代賑辦公室
負責以工代賑年度計畫、規劃編制申報和以工代賑項目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信息化建設及有關經濟信息市場的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政務規劃;負責編制全縣經濟信息市場巨觀發展規劃;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對經濟信息市場實施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制定經濟信息市場管理規則及辦法;負責經濟信息市場情況的綜合分析; 審核從事經濟信息經營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經營資格,頒發資格證書;組織、指導經濟信息市場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經濟信息質量,查處或者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經濟信息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全縣的政府網工程的統籌規劃及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