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縣教育和體育局

平武縣教育和體育局

平武縣教育和體育局(簡稱縣教體局)是平武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具體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教育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武縣教育和體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推進教育體育系統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綜合管理全縣教育和體育工作。
(二)擬訂全縣教育體育體制改革配照紙估雅套政策和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組織編寫審定地方教材。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體育信息化建設。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項牛定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棄紋格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撥款、基礎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體育援助、貸款和合作項目的執行。
(七)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教師、教練招聘和中國小校長的聘用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
(十一)規劃、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系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哲學研究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擬定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汽榜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體育系統來平外籍教師、教練、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騙說迎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縣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管理。
(十五)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市級、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承辦縣級綜合性體育競賽活動。負責組凳連駝乘織協調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全縣學校體育發展。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工作。制定全縣學校體育教育、青少年業餘訓練的規劃和工作意見,並負責組織實施、督促和檢查。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國小體育測試和體育特長生的審定工作。
(十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九)指導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負責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協調國家教育考試綜合整治聯席會成員單位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
(二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納入縣行政審批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的相關行政權力事項。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人員編制

縣委教育工委、縣教體局、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行政編制11 名。其中:想請膠縣委教育工委書記1 名(縣委常委兼任),局長(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1 名,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1 名,副局長2 名,總督學1 名;正股級領導職數6名,副股級領導職數4 名。機關黨組織負責人按照《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教育股、體育衛生與藝術股、人事股、計畫基建財務股、安全管理股、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教育考試中心、電教站、學生資助中心、教育工會、文化體育中心等。

現任領導

局長:韓波
(十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十九)指導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負責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協調國家教育考試綜合整治聯席會成員單位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試環境。
(二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保留且未納入縣行政審批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的相關行政權力事項。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人員編制

縣委教育工委、縣教體局、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行政編制11 名。其中:縣委教育工委書記1 名(縣委常委兼任),局長(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1 名,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1 名,副局長2 名,總督學1 名;正股級領導職數6名,副股級領導職數4 名。機關黨組織負責人按照《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教育股、體育衛生與藝術股、人事股、計畫基建財務股、安全管理股、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教育考試中心、電教站、學生資助中心、教育工會、文化體育中心等。

現任領導

局長: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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