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縣交通局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規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全縣道路運輸、汽車維修市場、機動車輛檢測站、營業性客貨運站場(含營業性停車場)、機動車駕駛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等物資運輸;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協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果縣交通局
- 外文名:Pingguo transport for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
部門職能,內設科室,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地區及縣委縣人民政府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研究制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並貫徹實施
(二)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的總體要求,擬定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港口(碼頭)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規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四)負責全縣道路運輸、汽車維修市場、機動車輛檢測站、營業性客貨運站場(含營業性停車場)、機動車駕駛培訓的行業管理;負責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等物資運輸;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協調工作。
(五)負責全縣地方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負責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負責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運政管理;負責交通通訊、導航的行業管理;指導運輸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八)負責指導交通行業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同有關管理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職工。
(九)承辦區交通廳、地區交通局及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關行政編制:根據《機構編制管理證》,縣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編制數11人。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局行政機關工作;負責收發文處理,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總結、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材料;負責交通政務信息報送、交通年鑑、史志編寫工作,負責上級得要決策、領導各項批示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機要保密、檔案和信訪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保障工作。
(二)財務室
負責開展本局財務分析和調查以及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監督;負責地方交通規費徵收、統計及上解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使用監管工作;負責各種票證、帳本、報表等的領取、發放和保管;建立健全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定期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清查;編報交通資金綜合使用計畫;組織本局會計核算、彙編上報各項財務會計決算報表。
(三)交通安全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各項政策、法律、法規和條例;負責制訂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辦法、計畫和目標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指導局屬各單位開展安全生管理,落實安全管理機構和措施;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掌握了解安全管理情況,及時發現排查事故隱患;編寫安全生產總結、匯報材料;協助組織處理事故。
(四)設計室
負責草擬公路交通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公路網路建設以及上級工程項目的報建工作;負責新建公路的踏勘、測量、設計繪圖、概預算及竣工資料收集匯總上報;深入公路養護實地調查了解,指導養護工作;積極探索公路養護辦法,提高養護水平。
(五)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引導工作;指導全縣交通行業戰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