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木村地處廣西十萬山南麓,位於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那梭鎮西部,全村總面積29平方公里,有18個生產小組,662戶,3092人,有黨員7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木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地理位置:廣西十萬山南麓
- 面積:29 km
基本概況,黨建工作,農村經濟,文明新風,
基本概況
全村有耕地面積3173畝,其中水田2593畝,山地面積28600畝,林地面積24680畝。2005年全村農業生產總產值1930萬元,村級集體固定資產達960萬元,人均純收入3108元,人均有糧300公斤。平木村主要支柱產品有八角、玉桂、水果、花崗岩、芒編等,是防城港市首批小康村之一。村班子成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充分發揮了黨組織戰鬥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使廣大黨員自覺團結民眾,組織民眾,依靠民眾,凝聚人心,為文明建村注入強大的精神動力,為實現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強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木村黨總支1991年被評為自治區“先進基層黨組織”;1992、1995年被自治區黨委授予“紅旗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1996年被自治區評為“發展鄉鎮企業先進單位”;2005年獲全國創建文明村工作先進村榮譽稱號。
黨建工作
平木黨總支以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駕馭農村工作的能力,增強了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一是以支部為單位定期召開學習會,學習黨的理論、方針和路線,特別是學習貫徹中央1號檔案、“三農”問題、新時期農村黨總支書記的能力建設,農村實用技術、集體經濟發展、“興村富民”等,充分利用村黨校、村農技校這塊陣地,在黨員、幹部中廣泛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學習《黨章》和社會主義榮辱觀。二是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健全流動黨員管理制度,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健全黨員幹部激勵機制,實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對村幹部工作實績的評定和獎懲標準;健全班子學習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總支委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三是深入民眾,務實為民,發揮表率作用。村幹部變“上訪”為“下訪”,經常深入屯組,了解掌握民眾生產生活情況,研究分析農村發展思路,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帶頭為民辦好事實事,在各項工作中起到先鋒模範作用。村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帶頭參加義務修路、修水利以及推廣免耕拋秧栽種水稻技術、各種玉米免耕法和各種特色種植等先進農業科技,收到很好的成效,使民眾通過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了收入。
農村經濟
平木村充分利用礦產、林木等自身優勢資源,突出抓好以花崗岩石料、花崗岩石板生產、板材工藝加工、芒編工藝為龍頭的一批工業企業。幾年來,平木村集體經濟不斷壯大,一方面,在鞏固原有2個採石場28個開採點和2條加工板材的生產線,一個板材工藝加工場、村集體2050畝林場和200畝優質水果林場的基礎上,積極引資發展村級企業,以出租場地形式引進外地老闆開辦了一家煉鋼廠、一家木器加工廠和一家木箱加工廠。目前,村級集體固定資產達960萬元,每年村集體經濟收入達3.5萬元以上。另一方面,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規模種植玉桂、八角、松木、杉木等經濟林,建立高效、科技含量高、收益快的農作物基地。引進各種玉米免耕法,種植玉米每年超千畝,僅此一項農民年增收100元;做好山上文章,全村種玉桂12500畝、八角6560畝、松木2638畝、杉木2700畝,平均每戶有林37畝,家家戶戶都有自己的“綠色銀行”。村黨總支注重加強黨員民眾學習培訓,經常舉辦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班,帶動廣大黨員民眾發展致富。從2004年起,舉辦各種培訓班12期,培訓黨員320多人次,幹部50多人次,全村有51名黨員掌握2門以上致富技術,黨員戶、幹部戶年均收入都比非黨員戶多500元至1500元,成為能帶領民眾闖市場致富的領頭雁。全村絕大部分農戶都有1-2項收入穩定的生產項目,其中營造經濟林80畝以上的有55戶,運輸戶有17戶,碾米加工有6戶,木器加工有6戶,養雞鴨300隻以上有28戶。
文明新風
該村黨總支注意總結、推廣本村“十姐妹學雷鋒服務隊” 為民眾做好事的做法和經驗,弘揚“十姐妹”精神,使“十姐妹”群體成為遠近聞名的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面旗幟。結合本村實際,認真抓好“十姐妹”的隊伍建設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充實了村“十姐妹”服務隊,並廣泛地開展學雷鋒做好事活動。“十姐妹”長期關心照顧16戶孤寡老人,先後為180多戶軍烈屬、困難戶、五保戶打柴挑水、送醫送藥、插秧收割,為當地軍民做好事、辦實事5000多件,並積極推廣和傳授農科技術,帶動90戶村民脫貧致富。在平木村黨總支和村委會以及上級部門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十姐妹學習活動室”,興辦了各種經濟實體示範點,利用科技帶領民眾致富。此外,“十姐妹”服務隊還積極協調化解村民矛盾,帶頭維持村裡的社會治安,爭做“講文明、樹新風”的排頭兵。通過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引導作用,有力推動了“文明建村”工作,使“做文明人、乾文明事、建文明村”蔚然成風。“十姐妹”自1993年以來,先後被評為區(縣)精神文明先進集體,“三八”紅旗集體,學雷鋒先進集體,還被中宣部、國務院辦公廳、解放軍總政治部、共青團中央授予“學雷鋒先進集體”光榮稱號。“十姐妹”第四任大姐黃丹當選為黨的十六大代表,榮獲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自治區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