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敷屋友寄事件,是1734年琉球發生的一起政治疑獄事件。1728年,蔡溫當選三司官,成為琉球歷史上第二位久米村出身的三司官。蔡溫作為一個久米村出身的人物掌握了琉球王府的大權,引起了首里士族和那霸士族的不滿。而他在執政期間進行的獨斷專行地改革又觸犯了他們的利益,更引起他們的敵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敷屋友寄事件
- 時間:1734年
- 屬性:政治疑獄事件
- 相關:御教條
簡述,處罰,
簡述
1732年,蔡溫頒布了《御教條》,以中國儒學(漢學)的觀點來規範琉球人的言行。蔡溫的強制推行漢學,引起了傾向於日本儒學(和學)的學者的不滿。反對蔡溫的勢力決定通過薩摩藩在番奉行所剷除蔡溫。翌年,和文學者平敷屋裡之子朝敏、王府的御奉公相勤友寄親雲上安乘,向大和橫目川西平左衛門宅中多次投遞文書,抨擊蔡溫執政時的各種政策。
按照慣例,琉球的政治案件應該聚集王子、按司、三司官三方評議後由國王裁決。但此次破例直接由蔡溫審判定罪。雍正十二年(1734年)六月廿六日,平敷屋朝敏(34歲)、友寄安乘(57歲)、親泊直增(57歲)、禰霸(平敷屋朝敏之弟)、屋良宣藩(平敷屋朝敏的從兄弟)等十五人直接參與了投書,被以“陰謀顛覆國家、惡逆不道”(御國の難題なる儀、悪逆不道)的罪名,在安謝港刑場處以“八付”磔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