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平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75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Pingshan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平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法規、規章。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促進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全縣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就業服務和就業培訓,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按規定負責中專以上畢業生(非師範類)的就業工作。
(四)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工作。負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和基金統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審核匯總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監管工作,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擬訂人才工作有關目標並做好相關實施工作,參與全縣人才工作的指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承辦有關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人事考試工作。負責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推進實施,牽頭推進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縣職稱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縣(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訓、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執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考核獎懲、培訓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工資基金手冊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創建示範工作的綜合管理、審核備案、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表彰獎勵辦法(不含中國共產黨黨內表彰、公務員獎勵),組織指導縣直各部門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負責全縣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管理工作,落實享受待遇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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