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區環境保護局是地方政府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山區環境保護局
- 地區:平山區
- 部門:環境保護局
- 直屬單位:本溪市平山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
主要職能,直屬單位,
主要職能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制定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土地開發整治,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管理全區環境統計工作及編報環境報告書。
3、負責全區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保護工作,並監督管理各種污染的防治工作,協調環境污染糾紛,對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4、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與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5、負責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發放;負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及新建項目的審批。
6、負責組織開發環境保護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環境保護隊伍建設。
7、負責全區大氣、水質、噪音的監測工作及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8、負責組織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及環境資源補償費;監督管理環保專項資金和綜合治理資金使用情況。
9、承辦區政府、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負責制定全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土地開發整治,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管理全區環境統計工作及編報環境報告書。
3、負責全區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保護工作,並監督管理各種污染的防治工作,協調環境污染糾紛,對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4、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與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5、負責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發放;負責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及新建項目的審批。
6、負責組織開發環境保護宣傳工作;指導全區環境保護隊伍建設。
7、負責全區大氣、水質、噪音的監測工作及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8、負責組織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及環境資源補償費;監督管理環保專項資金和綜合治理資金使用情況。
9、承辦區政府、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本溪市平山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
本溪市平山區環境保護監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