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寨遺址,位於固始縣城東偏北5°,22公里處的泉河鋪鄉平寨村古城村民組,當地傳謂之:古城子,為龍山——周代古文化遺址,1986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寨遺址
- 位於:固始縣城東
- 隸屬:文物保護單位
- 類型:周代古文化遺址
地理位置,發掘,價值,
地理位置
平寨遺址,位於固始縣城以東22公里處的泉河鋪平寨辯請槓糠村。198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重點檔案保護
單位。該遺址為槳主婆新石器時期,遺址東西長370米,南北寬250米,文化層1---1.5米厚。遺存豐富,出土有多種石器、陶器、骨器片等,鑑定為“龍山”文化。
遺址地處大別山支脈,安陽山西部腳下。屬丘陵向平原過渡地帶。遺址座落在立匙踏丘陵區西部邊緣與古泉河之間的高台地上,東西長370米,南蒸地北寬250米。經考古測繪,高出地面4-5米不等,文化層厚度1.5-2米左右。遺址東北1000米有兩座山丘名“丁山”、“徐山”;東50米,西100餘米有古泉河支流老湖河和西湖河,屬淮河流域古泉河水系。南部被農田包圍,北部與古城,古城村民組民宅緊密毗連。
發掘
該遺址於1978年發現,先後有北京大學、山東大學、河南省文物部門等相關專家都到此進行調查研究,由於1974年秋,當地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使該遺址被一條南北貫通的新泉河劈為東西兩半。在員拒滲新泉河東西岸邊暴露出明顯的1.5-2米的文化層,內涵豐富,出土有大量的陶器、石器、骨器等器物殘片標本。陶器有:鼎足、鬲腿囑勸棵鞏、尊口等。還有少量豆柄,具有東周特徵;石器有:石斧、石鐮、石錘、石鑿、石鏃等;骨器有:卜骨、骨匕殘片;還發現有鹿角、豬、狗等動物殘骨。1993年10月15日到11月20日,北京大學考古系博士研究生李維民課題研究需要,在信陽地區文物管理委員會、固始縣文管會辦公室的左超、牛玉梅、朱澤勤的配合下,對遺址東半部進行了發掘調查,挖5×5平方米探方一個,深達3.5米,出土一批器物有:石斧、鐮、鏃、陶盆、陶瓷、陶鼎、陶鬲、罐、尊等器物及殘片。紋飾為:繩紋、藍紋、方格紋、附加堆紋等,有的器腿還有手捏制工序。質地為夾砂灰陶、泥質灰陶。在探方中還發現西周時間童瓮棺及遺骸。在文化層中發現多處灰坑痕跡。經考證是凳棕坑一處龍山至周代古遺址。
價值
該遺址以其豐富的內涵,再現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的風貌,體現古代先民在改造自然和認識社會,創造古代物質文明社會活動中的偉大創造力。其既具有黃河文化與淮河文化交融的特徵,又有湖北石家河文化交融的特徵,對於研究固始地區原始社會以來的文化淵源具有重要價值,是一處重要的古文化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