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村遺址

平原村遺址系市級文物保護地點。位於城西北約13公里、小機山東側山腳下。1960年,市文管會組織考古調查時發現,在南北穿過山腳下平原村的新開河道的兩岸,暴露出古代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原村遺址
  • 位於:城西北約13公里小機山東側山腳下
  • 採集的遺物:晚期印紋陶文化亭林類型
  • 文物:灰陶三足盤和弦紋圈足簋
系市級文物保護地點。位於城西北約13公里、小機山東側山腳下。1960年,市文管會組織考古調查時發現,在南北穿過山腳下平原村的新開河道的兩岸,暴露出古代遺物。採集的遺物主要屬於晚期印紋陶文化亭林類型,有灰陶三足盤和弦紋圈足簋,夾沙陶圓錐足鼎,以及曲折紋、繩紋、席紋等印紋陶片。1979年,小機山附近的天馬公社農機廠在基建挖掘深坑時,在深0.80米的黑土層內,出土崧澤文化型長方形磨光穿孔石斧,鏤孔紋粗把灰陶豆,四系雞冠耳罐和壓劃網紋壇等遺物。從而認定,這一遺址早期部分屬崧澤文化、良渚文化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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