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幫帶費,是一些律師提出的,即父母幫子女帶孩子應得的報酬。在中國,約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為了工作將孩子交給父母幫帶,但付給父母幫帶費還是個比較生疏的概念,這與中國人傳統的親情觀念分不開,因此不能說所有年輕人都在啃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幫帶費
- 含義:父母幫子女帶孩子應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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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幫帶費2015年3月,網路熱帖《父市棄堡母有義務帶孫子嗎》,引發熱議。調查顯示,雖然大多數年輕市民(65%)認為父母沒義務帶孫子,但是近七成年輕人(68%)仍將孩子託付給父母帶。在有孩子的年輕人中,高達75%的受訪父母坦承沒給“幫帶費”。其中,有46%的人只是支付了孩子花銷的部分;29%的人直言“分文未給”。
觀點
法律
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認為,不給父母“幫帶費”,是一種變相“啃老”。
從法律上,父母確無給子女帶孩子的義務,正如有臘艱駝律師所稱,只有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撫養能力的情況下,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撫養義務。既然並無義務,那么超出義務範疇就屬幫帶。既然如此,則有收取一定報酬的權利,比如所謂的幫帶費。
親情
父母給子女帶孩子,辛苦,卻覺得甜蜜;煩累,卻有難以取代的幸福感。祖孫三代,其樂融融,這是最讓人動心的天倫之樂。如果非要丁是丁卯是卯,你不給幫帶費,我就不帶孩子;你給少了,我也不帶。反倒成了一場令人悲哀的交易。如果親情讓金錢來衡量,如果親戰烏譽情賬都一筆筆算清,變現為金錢,那么父母與子女之間就催端會淪為最膚淺、最可怕的市場行為。
因此,法律與倫理不一定非要分辨得那么清,父母與子女不一定事事都釐清邊界。將親情庸俗化,必然傷害親情;將金錢通吃化,必然惟利是圖。
建議
幫帶費律師周小燕:年輕父母不能為圖省事或是減輕負擔,把孩子完全交給老人撫養;也不要因為怕老人慣壞孩膠乘連蒸子,拒絕老人幫帶,甚至割斷祖孫之間的親情。“老人幫帶”有利有弊,關鍵是雙方要協調好養育觀念,避免因養育觀念的分歧引發矛盾。相少盼拳棗對於年輕父母,老人的觀念通常比較陳舊,所以不能對“老人幫帶”報以太高期望,對子女的養育,要明確是以父母為主;其次,雙方要多溝通,統一基本規範、步調一致,不棵漿良能“父母一個觀念,爺爺奶奶又是另一個觀念”,這樣才能使兩代教育達到雙贏而不是矛盾重重。
王石川:“不給幫帶費是變相啃老”,這種觀點儘管合法,卻令人備感惆悵,繼而深思。我們的社會需要親情維繫,也需要法律調適,兩者完全可以打通。為了避免啃老,做子女的應該做事更周全一些,比如通過孝順來“補償”父母的付出,而且應充分尊重父母的選擇。意即:雖說親情無價,但父母帶孫子也是一種付出,子女應在情感上、物質上進行感恩。即使不給“幫帶費”,子女也該在合適時機主動提及和說明,而不應保持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