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金芳

常金芳,中國共產黨員,1951年出生於山西襄垣縣桃樹村人,1989年8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常金芳為革命烈士。

5歲時父親病逝,母子相依為命,艱難度日。由於家境貧寒,金芳唯讀完國小,便回村務農。他誠實、正直、善於學習,不久當了姚樹大隊會計。因工作出色,民眾擁戴,197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被選為姚樹村黨支部書記。常金芳以“人民公僕”嚴於律己,不吃請,不徇情,不謀私,廉潔奉獻,帶領大夥改變本村的落後面貌。1981年,在中共富民政策指引下,常金芳積極推行農村經濟改革,落實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決了全村人的溫飽問題。1988年,全村糧食總產達到72萬公斤,比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最高年產的43.5萬公斤,增長了60.5%。金芳廣開財源,為本村辦起鐵、木、五金、農機、磚瓦、膠墊等十廠(場)後,又於1984年10月開始,自籌和貸款60萬元,興辦煤礦。1989年6月22日夜,通緝在逃犯岳中華從外地潛回桃樹村,對常金芳進行報復,常金芳與罪犯展開頑強搏鬥,終因體力不支,被兇犯殘忍殺害,年僅38歲。
常金芳遇害後,中共長治市委、襄垣縣委作出決定,授予他優秀共產黨員、模範黨支部書記的光榮稱號;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作出決定,在全省共產黨員、基層幹部和人民民眾中開展向優秀共產黨員常金芳同志學習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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