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美吉,男,1928年6月出生。曾任職於遼寧省寬甸縣公安局,邊防公安派出所,第四野戰軍 169師,寬甸印刷廠、農業局、石粉廠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美吉
- 出生日期:1928年6月
- 主要成就:受到省、市、縣、鎮嘉獎,被授予先進工作者和先進個人稱號
- 性別:男
個人經歷,獲得榮譽,
個人經歷
1946年參加工作,在農村曾成功地進行了水稻 旱地育苗,畝產達1000千克。1990年,受公安機關的委派,接管寬甸城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城西是發案率最高的地區,僅1990年一個季度就發生29起刑事案件。接受任務後,組織離退休人員建立了18個治保小組,安排了87名治安巡邏員,加大了對犯罪分子的打擊和懲治力度,當年發案率比上年下降56%,案件連年下降。從事寬甸城西治安工作6年。兩袖清風為民伸張正義,在民事調解工作中,避免了數十起民事案件發生,其中調解矛盾激化的5起、暴力案件6起、破案29起、防案1起。多次奮不顧身地與犯罪分子做鬥爭,並解救了少女、兒童等人。1990年曾從3名持刀歹徒手中解救了兩名女學生。1991年曾破獲了一個盜竊團伙,擒獲了2名正在做案的罪犯。1993年經過100多個工作日暗查了9所學校,抓獲了一名強姦與騙奸幼、少女作案5起的案犯,為當地除了一害。兼管鐵路道口安全工作,幾年來多次排除惡性故障,避免了各類事故發生。因在道口搶救兒童脫險,被遼寧省鐵路道口安全委員會評為先進工作者,出席了丹東市頒獎大會和縣頒獎大會。
獲得榮譽
經過6年的治理,城西發案率下降至零,為此贏得了公安機關和治安部門的表彰,連續4年被遼寧省公安廳評為先進個人。受到省、市、縣、鎮嘉獎,被授予先進工作者和先進個人稱號,1993年被丹東市人民政府榮記三等功。業績被載人《世界名人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