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要點解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點解答

常用法律要點解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點解答

《常用法律要點解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點解答》是2009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用法律要點解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點解答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 頁數:174 頁
  • 定價:13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368981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要點解答》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病歷的書寫與保管、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提起、醫療事故鑑定專家組的產生、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處理、醫療事故的賠償、醫療事故的解決途徑等等。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概述
001 什麼是醫療事故?構成醫療事故的要件包括哪些?
002 醫療事故糾紛中的主體包括哪些?
003 為什麼要制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004 處理醫療事故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005 什麼是醫療事故等級?
第二章 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第一節 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
006 醫方在預防醫療事故方面有哪些基本義務?
007 我國的醫德規範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008 醫療機構如何建立防範醫療事故預案?
009 醫方在處置醫療事故方面有哪些基本義務?
010 醫療機構如何建立處理醫療事故預案?
011 醫療機構在發生醫療事故後向衛生行政部門上報的內容包括哪些?
012 哪些行為構成“重大”醫療過失?
013 防止醫療過失行為損害擴大的措施有哪些?
014 醫療事故現場實物如何處理?實物已被銷毀的怎么辦?
015 什麼是屍檢?什麼情況下需要進行屍檢?
016 屍檢需要履行哪些程式?拒絕或者拖延屍檢的責任由誰承擔?
017 醫療機構可否不經家屬同意,對死亡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進行解剖查驗?
018 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患者屍體如何處理?
第二節 病歷的書寫與保管
019 病歷的書寫應該在什麼時間完成?為什麼要這么規定?
020 病歷應該在何時書寫方可算作“及時”?
021 書寫病歷有哪些基本要求?
022 如何保證病歷的真實性、完整性?
023 塗改、偽造、隱匿、銷毀或者搶奪病歷資料有什麼後果?
024 哪些情況下可以修改病歷?如何修改?
025 醫院需要將病歷保管多久?
026 患者希望得到自己的醫療文書資料或懷疑其病歷真實性的怎么辦?
027 哪些主體可以申請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
028 申請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029 什麼是客觀性病歷資料?什麼是主觀性病歷資料?為什麼患者不能複印或複製主觀性病歷資料?
030 主觀性病歷資料如何處理?
031 如何確保病例封存時雙方都在現場?
第三節 患者的知情同意權
032 什麼是知情同意權?
033 如何理解醫方的告知義務?
034 在進行手術前是否必須取得病人或家屬的同意?
035 醫方的告知義務何時可以免除?
036 告知是否只能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三章 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
第四章 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處理
第五章 醫療事故的賠償
第一節 醫療事故的解決途徑
第二節 醫療事故賠償數額與標準
第六章 罰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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