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河南省欒川縣“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被告人。
人物事件
刑事拘留
2018年7月底,常林在欒川鄉變電站附近,遇見了初二時的班主任張軍,想起自己當年被張軍打的場景。隨後,常林上前扇了張軍4耳光,還朝其上身打了一拳。肢體衝突期間,常林推搡張軍2次,踢倒其電動車。最後被人勸開,雙方各自離去。5個月之後,隨著視頻的瘋轉和裂變式的傳播讓事件逐漸升級,引爆輿論。欒川縣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27日,僅微博傳播客群人數達6.8億多人次。教育界將此定義為“對尊師重教公德”的挑釁。2018年12月20日,常林因涉嫌
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開庭審理
2019年6月12日,該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欒川縣檢察院指控稱,常林毆打老師張軍、錄製毆打視頻並間接故意傳播視頻等行為構成連續性犯罪,應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責,建議量刑1年6個月至3年之間。
庭審時,常林說:“我情緒一激動便毆打了張老師。首先向張老師及其家人道歉,我深刻認識到了錯誤,打人是不對的。如果判我有罪的話,我承擔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無罪的話,我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常林辯護律師付建認為,尋釁滋事罪的行為方式具體規定為“攔截、追逐、辱罵、恐嚇他人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情節惡劣的”。二人發生衝突後,並未對張軍身體造成傷害,可見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被打後幾天裡,張軍也按照正常生活作息,按時上班下班。因此不屬於情節惡劣的範疇。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司法機關定為尋釁滋事罪不妥。
2019年7月6日,從“20年後學生打老師”案被告人常林妻子處獲悉,7月10日,該案將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二號審判庭開庭審理,法庭將當庭宣判。
一審宣判
2019年7月10日,“男子20年後打老師”案在河南省欒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堯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常仁堯當庭表示抗訴。
二審宣判
2019年8月19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仁堯尋釁滋事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