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志峰(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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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志峰,男,漢族,1971年4月生,山西沁水人,大學學歷,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2年6月,常志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志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晉城市沁水縣
  • 出生日期:197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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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0年9月至1991年8月,沁水縣王必國小教師;
1991年8月至1995年9月,沁水縣王必教委幹事;
1995年9月至1995年12月,沁水縣教委幹事;
1995年12月至2001年1月,沁水縣委辦秘書;
2001年1月至2004年4月,沁水縣委辦副主任科員;
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沁水縣委辦副主任;
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沁水縣委辦副主任、對台辦主任;
2009年1月至2012年3月,沁水縣柿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沁水縣柿莊鎮黨委書記、鎮長;
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沁水縣柿莊鎮黨委書記;
2014年6月至2018年8月,沁水縣端氏鎮黨委書記;
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沁水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提名副縣長;
2018年9月,沁水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月,晉城市沁水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常志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晉城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7起“四風”問題典型案例,其中有山西省沁水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常志峰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
黨的十八大至2021年,常志峰在擔任沁水縣端氏鎮黨委書記和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期間,多次違規收受下屬、私營企業主等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金,總計12.5萬餘元。2018年4月至5月,常志峰赴外省掛職期間,違規接受沁水縣端氏鎮7名下屬在其掛職地組織的宴請,並收受白酒、茶葉等禮品。常志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常志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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