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鄉企局
- 地點:常德市
- 職責:關於鄉鎮企業的工作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湖南省發展鄉鎮企業若干規定》,負責對全市鄉鎮企業(不含工業企業,下同)進行規劃和指導,依照有關政策和法律維護鄉鎮企業合法權益。
(二)研究提出全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負責做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小區建設的規劃、指導、協調、扶持和服務;負責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培植、認定和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初審及申報工作。
(三)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全市鄉鎮企業進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
(四)組織指導鄉鎮企業開展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工作,負責鄉鎮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
(五)會同財政部門監督管理農業產業化財政貼息資金。指導鄉鎮企業經營管理、財務會計、內部審計、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鄉鎮企業(含工業企業)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為鄉鎮企業提供融資、技術、人才、培訓、信息、創業等服務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農村辦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