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常德市財政局是常德市人民政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之一,坐落在常德市武陵區北正街。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以及各部門的監督支持下,局黨組一班人帶領全局幹部職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銳意改革,紮實工作,機關建設取得豐碩成果。2010年全市財政總收入、一般預算收入分別完成100.9億元、70億元,其中市本級分別完成49.1億元、38.3億元,同時,市財政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大局,積極最佳化支出結構,努力籌措調度資金,確保了各項重點支出保障到位,有力支持了“工業強市、文化名城、和諧常德”建設,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先後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標兵單位,被財政部、省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目標管理紅旗單位,市局直屬機關黨委獲“全國財政系統黨建工作新風獎”。
主要職責
根據《常德市財政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常政辦發〔2011〕10號),市財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區政府間以及政府與企業間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與部門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落實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參與彩票發行監督及財務監管工作。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財政銀行賬戶、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和規定範圍內的其他國有資產;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指導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組織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報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負責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具體工作。
(十)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二)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三)負責市直單位財務負責人的任免;負責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從業人員的考核獎懲。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姓名:尹正錫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預算編審中心)。
姓名: 劉慎松
職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工: 協助局長管理全面工作,主持機關黨委全面工作,負責局機關、局直單位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機關效能建設及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主持融資及融資平台建設工作小組,機關管理、黨群活動工作小組工作。分管辦公室、經建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財政志》修志辦,分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繫鼎城區財政局
姓名: 婁遠軍
職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黨組書記(兼)
分工: 協助局長管理預算工作。主持財稅收入征管工作小組、農村綜合改革及“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小組工作。負責縣(市區)財政收入征管、協調、督辦,重點負責澧水片收入征管;負責局新農村建設點村扶持,局防汛抗旱包垸工作。分管農業科、政府採購辦、工資統發中心、綜改辦。聯繫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聯繫安鄉縣財政局。
姓名: 王克文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管局機關和局直單位效能建設及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安全維穩、招商引資以及機關維修改造工作。分管企業科、後勤服務中心、財源辦。聯繫工商聯、民建,聯繫漢壽縣財政局。
姓名: 余運俊
職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主管融資和融資平台建設及財務監管工作。分管國庫科、財務辦,分管財鑫投資擔保公司、融資辦。重點負責沅水片收入征管。聯繫桃源縣財政局。
姓名: 郝介球
職務: 黨組成員
分工:協助局機關和局直單位效能建設及最佳化經濟環境工作。協管局機關和局直單位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局直單位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老幹部、共青團工作。分管人教科、機關黨委、外經科,分管財經投資公司。聯繫津市市財政局。
姓名: 梅 宏
職務: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分工:負責市本級財稅收入征管和財稅體制調整,組織局機關和局直單位文體活動。分管教科文科、會計科、工會、中函校、注協,分管財經中專學校、老科協財會分會。聯繫臨澧縣財政局。
姓名: 鄭維菊
職務: 副局長
分工:負責機關婦女工作。分管綜合規劃科、稅政法規科、財政監督檢查局,分管非稅收入管理局。聯繫石門縣財政局。
姓名: 羅貽林
職務: 黨組成員、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黨組副書記、主任
分工:主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全面工作。
姓名: 詹 平
職務: 黨組成員、市鄉財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契稅耕地占用徵收管理局(鄉財局)全面工作,分管政務中心財政視窗。聯繫德山開發區財政局、西湖管理區財政局、西洞庭管理區財政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的任免工作。
(三)機關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固定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幹部職工的醫保、社保等保險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市津貼補貼工作辦公室)
負責承擔物價、移民、住房公積金中心、國土資源儲備中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市本級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承擔市本級非稅收入徵收緩、減、免的審核和呈報;負責中長期財政規劃編制;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參與征地拆遷補償政策制定和征地拆遷項目、公寓樓安置小區成本審核與資金監管;負責市本級土地儲備資金運行監管,參與市城區儲備土地收購審查及資金清算工作;負責市本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征管;管理移民、體彩、福彩、價格調節等專項資金,負責審批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並參與標準核定;負責市本級彩票管理工作。
(五)稅政法規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呈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處市直單位產權糾紛;負責地方稅源調查的有關工作,參加有關反傾銷的調查。
(六)預算科
負責制定和修訂地方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市本級年度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市年度財政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布置、審核、批覆、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制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負責財政年終結算;承擔向市人大報告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具體工作;負責財政供養人員信息庫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財政罰沒收入;負責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工作。
(七)國庫科
負責
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國庫集中收付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市本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匯總編制預算外收支季報及執行情況分析;負責匯總編制市本級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管理市本級財政性資金賬戶;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的審核及年檢;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處理農村“兩會一部”遺留問題;負責審計部門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工資統發有關政策,組織市級預算單位工資發放工作;負責指導縣市區財政國庫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制定部門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市直行政基建管理工作。
(九)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播電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教育、文化等相關專項資金;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十)經濟建設科
承擔建設、規劃、城管、國土資源、環保、交通、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城建資金的支出管理;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參與財政投資重大項目的前期研究、項目評估和投資概算的確定及招標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管理有關政策性補貼、節能減排、糧食風險基金、土地整理、交通發展及城市管理等專項資金。
(十一)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執行財政支農、財政扶貧政策;管理有關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水利建設資金、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動物疫病防控等專項資金,並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負責農業保險工作;負責指導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十二)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並提出有關建議,完善並執行社會保障、就業、民政、衛生、殘疾人保障等政策;管理有關社會保障、就業、醫療衛生、社會救助及殘疾人保障等專項資金;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政監管以及預算、決算編審工作。
(十三)企業科
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提出調整建議;參與研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報告編制工作;管理有關科技、工業發展等相關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十四)對外經濟貿易科
承擔商務、旅遊、外事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和組織實施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年審及年報彙編工作;負責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管理招商、外事、旅遊等專項資金;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管理制度及辦法,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參與招商引資服務工作。
(十五)績效評價科
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制度和辦法,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績效評價資料信息庫,研究績效評價結果套用,為制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
(十六)會計科
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擬訂會計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按規定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工作;聯繫指導會計學術理論研究及相關學會等工作;協助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負責人任免及會計人員獎懲考核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代理記賬機構;指導、監督和推廣全市會計電算化和會計信息化工作。
(十七)資產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系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產權交易事項;擬訂清產核資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八)監督檢查科(市財政監督檢查局)
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制度,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係,研究擬訂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建議或措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並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主要包括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征繳預算收入、國庫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支出撥付、使用以及下級財政上繳上級財政收入、有關部門徵收、解繳、管理各項非稅收入等情況;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財政專項資金實行績效監督;負責對追加財政資金實行審核監督;負責對市轄區的財政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和財經紀律、財務會計制度的行為進行檢查處理,並依法做好違規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負責對國有資產、地方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和政府債務收支行為等其他領域的監督檢查;受理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局內各科室、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對違紀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九)信息科
負責擬訂全市財政系統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庫集中支付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建設、日常維護和數據備份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市財政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和管理全市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負責對局機關各業務科室的計算機系統進行備份,並承擔其與財政業務有關的計算機集成和信息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計算機知識培訓。配合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有關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信息化建設方案中資金的評審。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8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工會主席1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2名(含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專職副主席各1名,其中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高配為副處級),副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他工作人員37名。
其他事項
(一)市鄉鎮財政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局牌子,其機構級別、隸屬關係、人員編制等事項仍維持不變。
(二)市財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正科級,為市財政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主要工作任務是:負責市財政局機關後勤服務。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其人員編制結構為: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5名。
(三)管理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市融資與債務管理辦公室、常德財經中等專業學校。
(四)市財政局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五)市財政局與市國資委的關係。市國資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市財政局監督。市政府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市本級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分流人員費用、破產企業安置職工等費用,由市財政局按原渠道解決,繼續由市財政局管理和監督。市國資委對所監管的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條件成熟時按國家有關預算編制規定,負責對所監管的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的編制工作,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的征管和使用接受市財政局監督。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監管國有資產的範圍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