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健康局

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健康局

常德市武陵區衛生健康局是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二)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貫徹執行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源性疾病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基金個人繳納費用籌集和協調各級財政補助資金落實,負責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管與效益評估,負責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控制。
(五)貫徹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運行監管和醫療服務評價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落實全省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提出國家、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加強全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的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
(十)組織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區域協作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十二)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五)貫徹執行保健政策,負責全區保健工作的巨觀管理,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內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區防治愛滋病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計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應急辦):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保密機要、綜合治理、安全生產、信訪維穩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經驗推廣和宣傳報導;負責輿情監測監控與應對處置。
負責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政策、規劃;組織申報各類衛生專技人員任職資格考試評審,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及衛計專業人才培養、崗位培訓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區性表彰和建設扶貧人員及科技特派員的選派與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
(三)規劃與信息股(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基礎設施配置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承擔區屬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對衛生計生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負責指導基層做好全員人口信息的採集、維護和套用,規範全員人口信息網路數據;統籌開展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四)財務股
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落實政府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擬訂全區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
(五)行政許可辦公室:
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組織協調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管理;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實施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有關工作。
(六)法制與監督股: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對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本部門重大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計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
(七)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測評估、指導協調及學校常見病防控;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協助市衛計委做好血吸蟲病防治有關工作。
(八)醫政醫管股(中醫藥管理股):
負責醫療機構及人員行政許可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優質護理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以及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交易活動;承擔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督促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和糾風工作;負責獻血有關工作。
負責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審查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中藥人員執業資格;負責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管理指導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中醫藥行業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中藥行業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負責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聯繫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負責全區中醫專項補助經費和中醫藥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區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九)基層衛生股:
擬訂全區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劃和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區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婦幼衛生服務工作;擬定全區健康教育規劃與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轄區內健康教育工作。
(十)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
指導和督促全區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的發展動態,報告計畫生育安全預警信息;負責指導部門開展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指導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創建評選工作;完善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承擔區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科技股):
研究提出全區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
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指導基層加強流動人口區域協作。
(十三)愛國衛生工作股:
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全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區愛國衛生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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