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旅遊外事僑務局

常德市旅遊外事僑務局是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十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法制科)、人事科、規劃發展科、市場開發科、旅遊管理科(行政許可辦公室)、產業促進科、外事管理科、僑政僑務科、國際交流科、港澳事務科。下設旅遊執法監察大隊(旅遊質監所)、旅遊集散服務中心和外事服務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旅遊外事僑務局
  • 地點:湖南常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關於旅遊、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旅遊、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旅遊、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發展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以及外事、僑務、港澳工作。
(二)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國內外旅遊市場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和指導全市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協調旅遊區的規劃編制和開發建設;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推進旅遊業與信息產業融合發展;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工作,引導扶持新型旅遊業態發展。
(四)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全市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等級和標準;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等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組織業務工作。
(五)組織實施出國旅遊、赴港澳台旅遊及邊境旅遊的政策規定,指導全市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人才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標準和等級標準。
(七)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和港澳情況調研,為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決策提供建議;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港澳工作檔案;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涉僑涉港澳事務。
(八)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市訪問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及會見華僑華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關事宜;指導全市重要外事接待及禮賓工作。
(九)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協助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編制因公出國(境)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安排市級領導因公出國(境)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因公出國、赴港澳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及證件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檢查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
(十)負責全市領事業務,開展涉外領事保護工作;負責承辦或邀請外國人來訪簽證通知函電及相關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人在常管理工作;依法負責來常採訪的外國記者和港澳地區記者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常活動的管理;審核在常舉辦國際會議事宜。
(十一)協助市委外宣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和教育工作,提供有關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和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宣傳報導口徑,協同審核重要涉外報導稿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涉外參觀點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導協調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友好經貿交流城市的交往活動;指導民間對外友好交往工作,開展多邊、雙邊國際交流。
(十三)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常的合法權益;指導並參與監督涉僑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等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全市與港澳地區的工作聯繫及有關業務往來;指導、推動涉僑和港澳經濟、技術、文化、人才等方面合作交流;組織協調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常重點投資企業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維護在常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合法權益;配合做好僑務對台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幹部、涉外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十六)承擔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和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楊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