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技術導則》是2019年12月1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城市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技術導則
- 外文名: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facilities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of Changde city
- 標準編號:T/CDZX 012—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7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譚
起草單位
湖南國電瑞馳電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常德市建築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常德市規劃建築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適用範圍
本導則適用於常德市(含各區、縣、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居住區的供配電設施建設,改建(含老舊小區)、擴建的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應參照本導則。
主要內容
為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長的需要,促進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相協調,結合我市城市經濟發展和配電網現狀,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經濟、實用、適度超前的原則,特制定本導則。
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應符合我市電力發展及城市發展規劃,並依據核心城區及縣城供電格線化規劃有序實施。居住區總體規劃應包含居住區供配電系統及電力通道的規劃設計,應視居住區建設規模及容量大小,配套建設相適應的10千伏(配)變電所用房及電力通道,結合城市發展規劃預留高壓變電站的站址及電力通道。
居住區供配電方案的制定,應以城區配網、縣城配網10千伏目標網架為指導,結合供電單元內配電線路現狀,量化分析負荷性質、公專用線路負載率、線路結構等關鍵指標,合理分配變電站10千伏間隔,結合城市主幹道路建設確定10千伏線路走廊;並根據負荷性質和容量,結合屬地電網架構現狀確定供電方案,以此為依據編制初步設計檔案。
居住區建設方應提供住宅配電設施用地(開閉所、環網櫃、箱變等),對於需要10千伏管、廊等外部通道的居住區,其建設方應取得規劃、住建、市政、鐵路、交通等部門10千伏中壓配電線路施工建設許可。
居住區內供配電設施應實現規範化、標準化,全面套用供電企業配電網工程典型設計、電能計量典型設計。配電工程方案編制、設計、設備選型等環節,應優先考慮不停電作業的要求。
居住區供配電設備的選型應執行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採用運行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維護方便(免維護或少維護)、操作簡單、節能環保型的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產品,入網的設備及材料均應符合國家、行業和企業標準的要求並抽檢合格,且具備配網自動化接入條件,所有設備採用標準物料,並在改造工程中逐步替換非標準設備和物料。
居住區內應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從美化環境、提高供電可靠性出發,建設以電纜線路為主的配電網。10千伏電力電纜接續應減少中間接頭,使用先進的製作工藝,並滿足供電企業質量管控和責任追溯要求,優先選用電纜頭熔接技術或更高的工藝技術。電纜應經 OWTS(震盪波)等電纜局部放電、耐壓及超低頻介質損耗測量技術進行狀態診斷,並出具試驗報告。
居民用電採用公用變電所一戶一表供電,由供電企業抄表到戶,其配電設施由供電企業管理;商業服務網點(建築面積不大於300平方米,負荷不大於100千伏安)用電原則採用公用變電所一戶一表供電,由供電企業抄表到戶,其配電設施由供電企業管理。居住區內電梯、消防、泵房、路燈等直接為小區居民服務、不為第三方服務的公共用電設備由專用變電所供電,由產權人或產權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管理;大型專用商業設施由專用變電所供電,由產權人或產權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管理。
居住區計量表計應採用智慧型電能表,並安裝用電信息採集裝置。
居住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除執行本導則外,還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的相關標準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