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包工是以全年生產任務為承包內容的一種包工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某一農產品的生產全過程 (一個生產周期) 一次全部包給作業組、個人或農戶去完成。承包者負責完成整個農業生產周期內的全部生產任務。常年包工是季節包工的進一步發展。常年包工有利於發揮承包者的積極性和加強責任心,有利於承包者根據農時變化統一安排生產,從而有利於保證作業質量,提高產量。
常年包工中以農戶承包的形式,實質上是包工到戶,在“左”的錯誤的干擾下,曾受到批判。80年代初期,這種狀況得到糾正,常年包工作為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一種有效形式得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