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無線電管理局為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派出機構,副處級建制,受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和常州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無線電管理局
- 地點:常州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 指導方針:加強管理,保護資源
工作職責,工作範圍,指導思想,指導方針,基本原則,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
二、擬訂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三、協調處理全省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審批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五、負責全省無線電監測;
六、會同當地政府管理市、縣(市)無線電管理辦事機構;
七、省政府和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履行的其他職責。
工作範圍
一、對無線電頻率進行劃分、分配和指配;
二、對無線電台(站)的布局進行規劃;
三、設立電台、電磁兼容分析及審批;
四、對無線電信號實施檢測和監督檢查;
五、對無線干擾進行協調和處理;
六、制定無線電法規和技術標準;
七、對無線電設備的測試和研製、生產、銷售、進口的管理以及代表國家參加無線電管理方面的雙邊和多邊國際活動。
指導思想
無線電管理應當為中央首腦機關、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服務,中心是為經濟建設服務。
指導方針
加強管理,保護資源,保障安全,健康發展。
基本原則
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工管理,分級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