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管理辦法

《常州市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管理辦法》已經常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21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1月21日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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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根據《關於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常辦發〔2019〕1號)《常州市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實施辦法》(常人辦發〔2022〕67號)等檔案要求,為擴大民生實事民意基礎,規範常州市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工作,力求更加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工作由市政府組織實施。市政府辦公室與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成立編排小組,具體負責編排相關工作。
  第三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遵循以下原則:
  (一)匯聚民智、順應民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從中發現和梳理出與廣大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民眾願望強烈的困難和問題。
  (二)突出重點、推進共富。以增強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為重點,不斷縮小收入差距、地區差距、城鄉差距。
  (三)可知可感、注重績效。項目規劃、立項、土地、資金等資源要素保障到位,工作目標明確,建設周期可控,一般應在當年度完成或取得明顯進展。
  (四)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狀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加強前期論證和風險評估,實現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頻共振”。
  第四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主要包括以下範圍和內容:
  (一)幼有所育。完善婦幼健康網路,提高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加強各年齡段兒童健康管理,提升疾病篩查、疾病預防、健康指導等服務質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擴大普惠托位有效供給。
  (二)學有所教。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改善辦學條件,推動教育資源合理分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
  (三)勞有所得。暢通就業渠道,改善就業環境。注重職業能力培養,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幫扶,規範勞動用工保障。
  (四)病有所醫。增強醫療資源有效供給。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高基層醫生業務能力。最佳化醫務工作者在職人員培訓,改革完善服務方式,提升臨床診療服務水平。
  (五)老有所養。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快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最佳化城鄉養老床位結構,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基層養老服務水平。加快推進老年大學建設,提高老年學校和老年人學習點覆蓋面。
  (六)逝有所安。豐富和完善殯葬服務供給,加快推進城鄉公益性安放(葬)設施建設。深化喪葬習俗改革,培育並推廣文明現代、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和治喪模式。
  (七)住有所居。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持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改善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條件。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建設、現代化宜居農房建設,提高農村居住質量。加快人才公寓建設,多主體、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有效供應。
  (八)弱有所扶。加大對低保戶、特困戶、低保邊緣戶、優撫對象及殘疾人等群體幫扶。健全適合殘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殘疾人康復服務,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
  (九)行有所暢。加快城鄉道路、停車場、公交場站等道路交通設施建設提升。最佳化完善城鄉交通體系,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
  (十)環境有改善。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環境綜合治理,完善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推進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措施,增強垃圾收集處理和污水治理水平,提高公共綠化率。
  (十一)優軍服務保障。穩步提升優撫保障水平。提高退役軍人安置質量,扶持就業創業。加強教育管理。
  (十二)文化服務保障。加強文化體育設施建設,促進更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向公眾開放。拓展文化傳播渠道,搭建城鄉文化交流平台,豐富民眾文化體育生活。
  (十三)公共安全保障。健全基層治安防控、安全生產監管、綜合防災減災、應急保障和食品安全等體系。提高民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四)政務服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為民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平台建設,大力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推動更多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建設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十五)其他重要民生事項。
  第五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分為徵集意見階段、起草編排階段、審議確定階段,主要包括建議徵集、項目申報、初排確認、修改完善、集體決策等步驟。
  第六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建議徵集堅持集中徵集和常態化收集相結合,主要採取以下方式:
  (一)公開徵集。市政府通過市級新聞媒體、市政府網站、“我的常州”APP、“常州政企通”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面向社會公開徵集。一般於每年第三季度啟動,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二)定向徵集。市政府加強與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工作對接,及時收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民生實事的意見和建議。
  (三)專題徵集。市政府和相關單位通過專題研究、實地調研、個別訪談等形式開展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徵集。
  (四)常態化收集。市信訪局、政務辦等部門結合民眾來信來訪、“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辦理等工作,建立民生訴求資料庫,梳理分析熱點難點民生事項。
  徵集結束後,市政府辦公室及時匯總梳理,形成建議清單後,轉交相關職能單位。
  第七條 市各相關單位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要求,結合建議徵集情況,選擇各方麵條件比較成熟的民生事項,經單位集體研究並報分管市領導審閱後,提出民生實事備選項目。
  備選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單位等。
  備選項目應包括項目名稱、主要內容、責任主體、投資額度、資金來源、完成時限等要素。涉及多部門和地區共同或配合實施的項目,牽頭部門應事先溝通協商,形成一致意見。
  備選項目應與年度重點工程(工作)有所區別,涉及政策調整事項和部門常規工作的一般不得申報。
  第八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小組對備選項目進行梳理匯總、論證評估、篩選歸併,形成候選項目討論稿和任務分解表討論稿。市政府召開協調會,召集各轄市、區和相關單位對討論稿進行協調確認,初步確定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建議方案。
  初步確定的項目內容應主題鮮明、表述精煉,內容相似的應儘量合併、避免重複,連續列入的項目應每年有新實效。項目一般以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為主,資金安排應按照財權事權相匹配原則列入預算予以保障,原則上未納入財政預算的項目不列入。
  第九條 初步確定的項目建議方案以書面和會議等形式向各轄市、區和相關單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徵求意見,同時徵求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意見,修改完善後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審閱,形成民生實事候選項目送審方案。
  第十條 候選項目送審方案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報告,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報市委審定後,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
  第十一條 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編排應注重同政府工作報告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市級預算編制等工作相協調,注重與市人大代表審議票決、監督實施等環節的銜接。
  第十二條 各轄市、區,鄉鎮(街道、開發區)民生實事候選項目的編排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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