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武進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隸屬: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常州市武進區
  • 現任領導:居敏俊(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指導全區文化事業產業、體育事業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區公共文化、體育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文化、體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服務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體育、智慧旅遊建設。負責全區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六)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的普查、挖掘、評估、整合、開發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融合發展。指導、監督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七)管理全區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體育產業、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八)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發展,對全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經營、服務質量進行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負責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指導、推進全區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紀念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區體育總會,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全區廣播電視事業,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牽頭辦理區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提案;負責全局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宣傳報導和新媒體建設;負責局新聞發言人和網路發言人相關工作;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擬訂全局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資年報統計和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和工作人員的人事檔案;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類外事及涉港、澳、台活動的報批和因公出訪有關工作;負責黨建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局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參與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經濟政策;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的申報、核撥、管理、檢查和監督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管理、監督體彩公益金使用;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管理系統內基本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綜合統計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擬訂全區公共文化事業、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指導全區圖書館、文化館(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公共數字文化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重點文藝創作、生產及展覽活動,負責優秀文化藝術作品扶持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組織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社會文化團體、民間藝術團體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館(站)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培訓工作;指導各鎮(街道)、開發區基層文化活動開展;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確立名錄、保護、利用和發展工作,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三)公共服務科。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文化公共服務標準並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推進智慧體育、智慧旅遊建設;協調、推動文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惠民工程;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協調全區民眾體育單項協會、俱樂部等社團組織工作;承擔全區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資格審查與管理工作;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四)體育發展科。研究擬訂全區運動項目發展規劃和設定、布局;研究擬訂全區體育訓練工作意見和政策;負責各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組織全區和區以上各類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和教練員的考核、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區優秀運動隊訓練、競賽和建設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我區實際情況,研究擬訂全區體育競賽政策、制度,編制全區競賽計畫,組織承辦各種體育賽事;加強教體結合,推動學校體育活動的開展;研究擬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協調青少年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施;指導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創建;負責全區裁判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五)市場管理科(廣電管理科)。擬訂全區文化市場、旅遊市場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執行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和文化、體育、旅遊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從業人員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稽查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及行政契約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按許可權辦理文化、廣播電視、體育領域的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督促全區文化、體育、廣電、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推進全區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對全區播出機構的播出質量監測和安全優質播出的考評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的融合發展,推進三網融合;指導、監督全區廣播電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六)旅遊促進科。研究擬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推介活動;組織全區重大旅遊節慶和旅遊會展活動;負責全區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宣傳促銷;組織開展與境外旅遊機構、旅遊組織的合作交流;指導、推動高質量旅遊目的地建設和全域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文化旅遊產品創新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購物場所建設、自駕游基地建設和工業、鄉村旅遊發展工作;協調、指導全區紅色旅遊、文化旅遊和休閒旅遊等有關工作。
(七)產業規劃科。研究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狀況;擬定全區文化、體育、旅遊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和保護;開展相關產業政策研究,參與編制與文化、體育和旅遊發展有密切關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研究論證;指導、促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培育文化、體育、旅遊市場主體;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文化、體育、旅遊項目的規劃審核、申報和推進工作;指導、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引導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爭取國家、省級、市級各類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工作;負責全區體育、旅遊項目審核、培育、資金髮放及績效考核;建立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檔案;負責產業數據統計工作。
(八)文物保護科。擬訂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文物的發掘、保護和搶救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各級文保單位;承擔文物科研、信息化建設和相關培訓工作;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的審核與申報,審核文物維修經費預算,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承擔全區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博物館、紀念館及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辦理文物領域的政務服務事項;指導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工作;承擔區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李洪興,局黨組書記、曲棍球訓練基地主任。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審計、信訪、安全生產、文明城市創建、旅遊協會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錫劇團、曲棍球訓練基地;
陳海明,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體育競賽和業餘訓練工作,分管體育發展科;
薛鑫,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旅遊宣傳、推廣促銷、市場開發工作,分管旅遊促進科、旅遊推廣諮詢服務中心;
吳海濤,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文化旅遊市場、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體育彩票工作,分管市場管理科(廣電管理科)、產業規劃科、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書畫院、曉園藝術館;
陳亞娣,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文物保護工作,分管文物保護科、博物館;
卞曙光,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公共服務、體育總會工作,分管公共服務科、體育總會、體育場館管理中心、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沈葉,副局長、黨組成員。負責黨建、工會、婦聯、共青團、老幹部、雙擁和扶貧、計畫生育、關心下一代工作,協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
葉馨遠,副局長。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精品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管文化藝術科、圖書館、文化館;
餘糧,曲棍球訓練基地副主任。負責聯繫鳳凰谷大劇院,協助負責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旅遊協會工作;
姜建福,主任科員。協助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協管產業規劃科。
局長:居敏俊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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