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市衛生健康局

常寧市衛生健康局,是常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寧市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常寧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常寧市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會議和公務活動的組織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域的地區性交流與合作,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和計畫生育活動;組織協調市政府對局機關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人員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公務接待、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股。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任免、工資福利、考核獎懲、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的評審和考試工作;負責衛計系統國、省、市級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協調援疆、援藏、扶貧等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各類人員因公出國(出境)管理工作。
(三)財務股。
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指導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價格政策的落實。
(四)規劃與信息股。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和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實施,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承擔市屬衛生和計畫生育項目及重點建設項目的管理。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五)法規股。
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政策和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體制改革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督促落實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
(七)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助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負責組織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八)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測評估、指導協調及學校常見病防控;承擔指導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止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醫政醫管股。
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擬定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和糾風工作;落實徵兵、高考及大型活動的醫療保障;組織指揮和調度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負責全市醫師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
(十)中醫藥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全市中醫藥事業建設項目的督導、管理;負責全市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藥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制的改革;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科研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擬定全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中醫藥科研成果的轉化、套用推廣;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專長絕技的收集、整理、推廣,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推動中醫藥防病知識的普及;組織指導實施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的中醫藥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有關藥事工作。
(十一)基層衛生股。
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指導全市農村和社區衛生人員業務培訓、鄉村醫生的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
(十二)婦幼健康服務股。
組織實施國家、省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管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及服務人員資格許可;組織實施國家、省級和市級婦幼健康服務項目,指導全市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止、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十三)綜合監督股。
負責全市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負責食品安全標準跟蹤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十四)愛國衛生工作股(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全國、全省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技術指導;組織落實控煙工作措施;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股。
指導和督促全市基層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計畫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負責國家和省級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創建評選工作;完善全市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經常性檢查及年終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承擔市人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
研究提出全市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十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
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市際市內流動人口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基層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
(十八)宣傳及科教股。
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普宣傳、新聞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負責全市衛生和計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衛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超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