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爆炸壓接

帶電爆炸壓接指用炸藥爆炸時產生的能量進行架空導線壓接。

注意事項:
(1)帶電爆炸壓接應使用工業8號紙殼火雷管;嚴禁使用電雷管和金屬殼雷管。
(2)為防止雷管在電場中自行起爆,對引爆系統(包括雷管、導火索、拉火管)必須用銅絲網或錫鉑紙禁止;嚴禁操作人員將未禁止的雷管帶在身上。
(3)引爆方式可採用地面引爆和等電位引爆,當採用等電位引爆時,應做到:引爆系統與導線連線牢固,安裝引爆系統時,作業人員應始終與導線保持等電位,導火索應有足夠的長度,以保證作業人員撤離。
(4)炸藥爆炸會降低空氣絕緣,為保證安全,藥包爆炸時對接地體的安全距離應滿足下表的規定,如不能滿足時,可在藥包外包食鹽或聚胺酯泡沫塑膠,以減小由於爆炸時造成的空氣絕緣降低。
電壓等級(kV) 35及以下 110 220 330
最小距離(m) 2.0 2.5 3.0 3.5
(5)爆炸壓接時,所有工作人員均應撤離爆炸地點30m以外的雷管開口端反向的安全區。
(6)爆炸壓接時,爆炸點距絕緣子、分流線、金屬承力工具、絕緣工具之間的距離應不大於下表的規定值,否則應採取保護措施。
鄰近物 承力工具及分流線 絕緣子 絕緣工具
距 離 0.4m 0.6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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