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管理辦法(暫行)

師宗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管理辦法(暫行)由師宗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導語,正文,

導語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面推進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為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提供服務,經縣信息化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辦法。

正文

一、網站的組織與管理
師宗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是構建在全省統一建設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平台上,由縣人民政府主辦,縣信息產業辦負責管理和運行維護,發布信息由全縣各單位提供,縣信息產業辦統一發布。
各單位報送到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公開的信息應經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報送,縣信息產業辦採用後視為各單位已審核通過。
二、網站公開的信息與責任部門
師宗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重點公開的基本信息與責任部門包括以下十個方面:一是政府組成情況,包括政府領導成員及其工作分工,政府各部門職責(縣政府辦公室、縣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負責公開);二是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縣政府法制辦負責公開);三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縣發改局負責公開);四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縣統計局負責公開);五是財政預算、決算報告(縣財政局負責公開);六是政府採購信息(縣財政局負責公開);七是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縣發改局、縣財政局負責公開);八是行政執法項目(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縣直各部門負責公開);九是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縣發改局負責公開);十是其他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如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具有相應行政管理職能的部門負責公開)。
師宗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除重點公開以上信息外,在遵守《師宗縣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試行)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還要主動公開政府行政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網站公開信息的獎勵辦法
為提高各單位主動報送上述政府信息的積極性,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獲取政府信息,推進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發布內容的全面、及時、準確,同時也充分調動各單位幹部職工撰寫、收集整理、報送政府信息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各單位被採用的政府信息,由縣信息產業辦統計,年底進行通報並按以下標準給信息撰寫人員一定的獎勵。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等,每條獎勵10元。
(二)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等,每條獎勵10元。
(三)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這些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政府信息等,每條獎勵10元。
(四)機構職能類,人事動態等政府機構和人事方面的政府信息,每條獎勵5元。
(五)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這些政府信息,每條獎勵10元。
(六)圖片信息、縣內刊物及領導動態等各類動態政府信息,每條獎勵5元。
(七)各單位向縣政府信息公開入口網站報送的信息,經縣信息辦篩選後,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後台系統編輯發布,同時進行詳細登記,每編輯一條獎縣信息產業辦2元。
(八)以上各類信息如各單位和鄉(鎮)未主動報送,經縣信息產業辦直接採集或在網站上抓取發布的,按相應的標準獎勵縣信息產業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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