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整體改造暨標準化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整體改造暨標準化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由師宗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第一條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用於全縣公辦中國小教學用房、學生生活用房等現有d級危房的維修加固或拆除重建,不得用於償還債務或挪作他用。
第三條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改造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改造堅持 “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分步實施,標準建設、規範管理”的原則,採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籌資、統一管理”的方式,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全縣86062平方米d級危房改造任務。
第五條縣政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有關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和管理制度,組織工程管理和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工程建設中要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既不盲目提高建設標準,也不得降低標準和質量,確保危改項目使用壽命在50年以上。
第七條縣政府所需承擔資金由市政府擔保統一向銀行貸款解決。縣政府按比例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縣政府承擔的還本付息資金,列入縣級財政年度預算,縣財政按資金撥付程式及時匯入市級危改專戶。
第九條縣政府承擔的還本付息資金,列入縣級財政年度預算,縣財政按資金撥付程式及時匯入市級危改專戶。
第十條 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集中支付。在縣財政局設立危房改造資金專戶,所有資金均通過危房改造資金專戶核算。
第十一條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實行集中支付。直接從危改專戶將資金撥付給工程施工單位,不直接下撥至鄉(鎮)及項目學校。
第十二條具體程式是:各項目學校根據工程建設實際進度,對有關資金撥付申請履行申報審批程式,報經縣中國小危房整體改造暨標準化建設指揮部審核同意後,由縣財政局憑資金申請表及資金結算票據將應撥資金直接撥付到承建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十三條首次撥付項目建設資金,各項目學校應報送的具體資料詳見附屬檔案3《師宗縣中國小危房整體改造暨標準化建設體項目檔案資料目錄》。
第十四條危房改造建立項目實施進度監測和信息反饋制度。縣財政局會同教育局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監測,每月定期向市指揮部上報中國小危房改造項目實施進度情況表,並作必要的文字分析;在項目實施完成後,需及時上報項目實施專題總結報告;每季度通報一次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五條縣危改資金專戶代理銀行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配合財政局和教育局做好危房改造資金撥付監管和撥付信息反饋等工作。
第十六條 財政、監察、審計、、建設、發改、地震等部門對各危改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工程進度、財務管理等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實施單位進行整改。
第十七條建立危改項目縣級督查制度。根據縣指揮部有關督辦的要求及部門職責。縣教育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虛報建設面積、不按規劃擅自更改校址、工作不力無法按期完工的建設工程,一經發現,立即停止撥款並扣回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八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虛報建設面積、不按規劃擅自更改校址、工作不力無法按期完工的建設工程,一經發現,立即停止撥款並扣回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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