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林斯基

布魯斯林斯基(A.V.Brushlisky,1933—2002),是俄羅斯科學院心理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心理科學博士、俄羅斯教育科學院院士、俄羅斯科學院通訊院士、《心理學雜誌》主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魯斯林斯基
  • 生於:1933—2002
  • 英文名:A.V.Brushlisky
  • 任職:俄羅斯科學院通訊院士、
生平,主要成就,創新並發展了主體心理學,布魯斯林斯基的主體心理學理論,出版著作,人物評價,學術貢獻,思想的局限性,

生平

布魯什林斯基1933年出生於俄羅斯的一個知識分子家庭。1951年中學畢業後布魯斯林斯基考上了莫斯科大學心理學系,當時鼎鼎大名的魯賓斯坦教授擔任他們年級的科學指導教師。後來布魯斯林斯基做了魯賓斯坦的研究生並與導師一起研究思維問題。1977年他通過博士論文《作為預測的思維的心理學研究》的答辯,獲得博士學位。2002年1月30日布魯什林斯基受到暴徒襲擊意外身亡。

主要成就

創新並發展了主體心理學

布魯什林斯基不僅繼承了自己導師魯賓斯坦的主體心理學思想,而且他走出了新的一步,揭示了主體心理學的科學原理。
一、布魯什林斯基擴展了作為心理決定因素的積極性的內涵,認為“具有高水平積極性、主體性和自主性的人或群體為主體”;
二、在主體心理學研究中實現從微觀語義分析向巨觀分析方法的轉向;
三、布魯什林斯基把魯賓斯坦的主體心理學思想與安納耶夫關於人的整體觀、洛莫夫的心理系統觀相結合,整體系統地研究了主體的動力、結構和調節等方面。

布魯斯林斯基的主體心理學理論

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作為主體的人
針對普遍認可的“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的定義,布魯斯林斯明確地指出,“心理學的對象不是人的心理,而是人,是具有心理的人;心理學的對象不是各種心理特點和各種積極性,而是人本身,即活動著和進行交往的人。”“人和他的心理不是兩個系統,而是一個統一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主體是所有心理品質和全部積極性的基礎。”對於布魯斯林斯基來說,主體是人的全部生活活動的主宰,是他的全部心理生活的載體,是他的身心兩個系統的統一體,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同時又是人類文化歷史的繼承者和發明者。而且,心理學研究的是作為連續不斷的認識情感過程的、並與其間斷性的結果(形象、概念、習俗、生產的物質產品)緊密聯繫的心理在作為主體的個體及人們的活動和交往等進程中如何以及為何表現和發展的。而其他的科學如認識論、邏輯學、社會學、人類文化學都不同於心理學,它們研究由這些過程,特別是由主體所產生的結果。
俄羅斯主體心理學把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定義為作為主體的人,主要針對傳統的來源於物理學和生理學的心理學概念,同時又有別於人本主義心理學。除了與人本主義心理學一樣強調人的整體性、自主性和自我實現之外,俄羅斯主體心理學更明確了人是作為主體的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其本體論基礎是人的社會實踐活動。而且不同於西方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另一方面在於,俄羅斯主體心理學中的主體不只是個人自我實現的主體,還包括作為群體的主體。
關於心理學的學科性質
按照布魯什林斯基的觀點,心理學首先是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統一。因為,“在胎兒期末開始形成人的最初級、最簡單的心理現象,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未來嬰兒心理的產生,在我看來,體現了最簡單的,但已經是直接的自然的和社會的屬性的統一。”“所以,人的心理從它出生的那一刻(個體發生)就不是只有自然屬性而沒有社會屬性,或相反只有社會屬性而沒有自然屬性,它永遠是——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牢不可破的統一。” 在很大程度上,所有人的心理原初的本體論本質合理地決定了心理科學的認識論和發生學基礎。心理學總是在自然的與社會的因素不斷統一基礎上研究人們的心理生活,成為兩個基本學科群:社會人文的與自然的、技術的學科之間聯繫的最重要環節。心理學的特點在於,按自己的起源,它特別接近哲學,並具有好的發展前景,因為它處於所有學科體系發展的中心,同時屬於人文的和自然的學科。
在強調心理學自然性與人文性相統一的同時,布魯什林斯基認為應該突出心理學的人文性。為此,他特別撰文論述這一問題。他說,“人的心理學的人文性是以其心理的基本規律為條件的,它們首先依據是決定論原則,它克服了唯物主義(存在決定意識)和唯心主義(意識、心理決定存在)的片面性:不是存在,不是心理本身決定人的生活和歷史進程,而是主體,即處於存在內部,具有心理的人們,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在自己活動過程中創造歷史。他們認識和改造現實,越來越完整地發現和利用自身規律性,努力揭示和克服自己的錯誤。”
主體的活動是心理學理論、實驗和實踐統一的基礎
在布魯什林斯基看來,心理學分裂的所有表現中,最主要的是心理學理論研究、實驗研究和實踐之間的脫節。因此,他們提出,以主體及其活動的範疇統一心理學的理論、實驗和實踐。(1) 主體及其活動是心理學理論、實驗和實踐有機統一的真正源泉。心理學分裂的重要原因是主流心理學所採取的自然科學方法論,導致心理學學科的不斷分化,心理現象劃分得越來越細,各自為政,使心理學沒有一個共同的基礎和出發點。按照俄羅斯主體心理學的觀點,主體及其活動就是心理學的共同基礎和出發點,是心理學理論、實驗和實踐有機統一的真正源泉。因為“心理學的對象不是人的心理,而是人,是具有心理的人;心理學的對象不是各種心理特點和各種積極性,而是人本身,即活動著和進行交往的人。”“人和他的心理不是兩個系統,而是一個統一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主體是所有心理品質和全部積極性的基礎。” 而且作為主體的人一出生,其活動就不是單純的實踐活動或純概念的理論活動。“正如我們所看到的,甚至在兒童概念思維即最簡單的理論思維形成的最初階段,也就是把周圍現實環境作為客體的最初階段,標誌著感覺器官、實際動作、交往接觸和最基本概念(姑且不提動機和情感)的不斷的相互聯繫。在這就出現了經驗和理論的統一。這對後來所有的科學和日常等認識的發展都是實質性的和極其重要的。”因此,心理學要以主體為基礎和出發點,研究屬於主體的心理特性、過程、狀態、個性等,實現心理學理論、實驗和實踐的有機統一。(2) 主體的整體性決定著心理學研究的系統性。整體性是主體的基礎,一方面它概括地揭示人的包括自然的、社會的、個別性等所有特性系統整體的不斷發展的統一,另一方面,主體的整體性意示著個體從胎兒期開始的整個發展階段的統一。“主體的整體性思想意味著他的活動和所有形式的積極性的統一、整合。還在新生兒形成最初的、最簡單的實際動作(也就是最初的實踐活動的成分)之前,在胎內期間首先已經出現最初的心理(知覺)現象(後來)調節著最初動作的形成,隨著這些實際活動的繼續發展,從中分化出作為特別的理論(認識)活動,但這種活動不是獨立為某種自給自足的積極性,因為它的結果最終又包含在最終的活動中,使它上升到更高的水平。”

出版著作

《思維的文化—歷史理論》(1968)、《思維心理學與控制論》(1970)等論文,《思維與預測》(1979)、《思維心理學與問題教學》(1983)、《思維心理學》(1989)、《思維與交往》(1990)等著作。進入90年代布魯斯林斯基轉向研究主體的心理學問題,1991年至1993年連續發表了有關“主體心理學”的論文,1994年他以前兩年發表的論文為基礎寫成了專著《主體心理學》,這樣,便標誌著心理學的一個新的分支學科——主體心理學的誕生。1996年布魯斯林斯基又出版了專著《主體:思維、學習、想像》,1997年他主編出版了《俄羅斯心理學20世紀一百年》。除了上述所提到的著作之外,布魯什林斯基的著作還有:《思維與交往》(1999),《心智表象:動力與結構》(主編,1998),《心理科學中的主體問題》(主編,2000),《主體心理學》(主編,2001),《個體與群體主體的心理學》(主編,2002),《主體心理學》(2003)等。

人物評價

學術貢獻

一、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思想的貢獻
首先,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繼續發展了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基礎的心理學體系。
魯賓斯坦是蘇聯心理學理論體系的主要奠基人。十月革命後他致力於使蘇聯心理學在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基礎上建立自己的思想體系。蘇聯解體後,俄羅斯實行思想的多元化,但布魯斯林斯基仍然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對心理學的指導。有一次記者問他:“蘇聯心理學與馬克思列寧主義哲學結下了不解之緣,現在你們究竟如何處理俄羅斯心理學的方法論問題呢?”他回答說:“我們當然不能離開我們祖國心理學已經取得的成就,至於方法論依然是那時的方法論,但是不能把馬克思主義哲學教條化,要創造性地運用。”他的主體心理學就是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為指導的最新研究成果,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對世界馬克思主義心理學的新發展。
二、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促進了心理學主體研究的回歸
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所研究的對象就是作為心理主體的人,而不是他的各種心理特點和積極性。我國心理學前輩潘菽教授多次指出:“心理學主要是研究人的,是一種研究人的主要科學。心理學的研究要從人出發而又歸結到人。”(潘菽,1989,p.178)朱智賢教授也指出:“不理解作為主體的人,就不能真正理解人的心理。”(朱智賢,1989,p.32)主體心理學關注對主體的研究既是心理學誕生時馮特所關注的主體研究的回歸,也符合當今時代精神的要求。只有確立人的主體地位,在研究中讓研究方法服從於研究內容,才有助於心理學知識的整合,不會使整個心理學的研究只看到心理現象而看不到人。
三、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思想有助於整合分散或分裂的心理學知識和理論
如何看待心理學的分化、如何整合這種分化是國內外心理學家十分關注的問題。主體心理學思想認為,無論多么分散的具體的知識,都可以納入到主體的概念中來,並放在一個適當的位置上,從而告訴人們一個完整的心理學知識。主體心理學思想強調心理學的對象不是人的心理,而是人,是具有心理的人,強調主體是所有心理品質和全部積極性的基礎,有助於將各心理學派和分散的知識整合起來。布魯斯林斯基指出:“主體是所有心理過程、心理狀態、心理特性、意識和無意識的統一的基礎。主體的整體性是所有心理過程、心理狀態和心理特性的客觀基礎。所研究問題的本體論意義就在於此。它合理地明確了問題解決的認識論的基礎:研究主體心理學——一條建立統一的心理學的道路。”主體的概念能夠整合心理學的知識在於主體具有的許多特徵是心理的概念所不能包容的。主體是人的全部生活活動的主宰,是他的全部心理生活的載體,是他的身心兩個系統的統一體,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同時又是人類文化歷史的繼承者和發明者。所以,只有從主體的概念去研究人的心理,才不會只看到心理現象而看不到人。

思想的局限性

首先,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雖然很重視實驗研究,但他的許多觀點還有待於實驗的驗證。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在感知覺、思維、人際交往、心理物理關係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實驗研究。但是其主體心理學的許多方面還有待實驗的檢驗,例如關於主體的標準問題、關於主體心理發展年齡階段劃分的具體指數、群體主體與非群體主體的區分標準問題、主體積極性的水平問題等方面都缺乏實驗數據的驗證,因而不能找到適當的標準判斷某一個體的積極性水平或主體性水平的高低。當然,或許隨著主體心理學的不斷發展和完善,這些問題會逐漸得到重視和解決。
第二,布魯什林斯基在文化與心理問題研究上的不夠重視。布魯什林斯基對心理發展的社會文化因素顯得不夠重視,雖然他高舉著心理科學人文性的大旗(他所理解的心理科學的人為性,只是從強調心理發展的主體積極性來考慮的)。當前,西方心理學出現了一種文化轉向,強調文化的多樣性,認為傳統的西方心理學僅僅建立在白人主流文化的基礎上。它反對心理學中的“通用主義”,認為在一種文化條件下的心理學研究成果不能不加選擇地套用到另一種文化中,心理學的研究應該同文化的現實結合起來。這種文化轉向展現出對文化影響日漸增加的關注,反思傳統中立化心理科學模式的缺陷和弊端,分析文化與心理現象的關係,討論社會文化對心理科學的影響。類似地,把這個問題對應於布魯什林斯基主體心理學,便出現了他所研究的主體心理學是否適合於其他文化的問題,人的主體性、主體積極性是否存在文化差異的問題,這些在他的主體心理學中都沒有涉及,不能不說是它的一個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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