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賴恩–查莫羅條約

布賴恩–查莫羅條約,美國和尼加拉瓜就在尼加拉瓜開鑿溝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運河問題而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賴恩–查莫羅條約
  • 簽約方:美國和尼加拉瓜
歷史
1914年8月5日由美國國務卿W.J.布賴恩和尼加拉瓜總統E.查莫羅簽署。條約賦予美國政府沿聖胡安河及尼加拉瓜湖或沿其他任何路線開鑿及使用運河的權利;美國獲得租借尼加拉瓜東海岸的大、小科恩島99年的權利,並在太平洋海岸的豐塞卡灣得到建立海軍基地的權利;美國償付尼加拉瓜300萬美元。
1916年美國參議院批准條約。條約的簽訂結束了自1850年《克萊頓–布爾沃條約》簽署以來英美在尼加拉瓜的利益均沾的局面,使美國得以壟斷在尼加拉瓜開鑿運河的權利。
1970年7月,條約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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